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下班不算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下班不算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下班不算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下班后的意外事故不算工伤的,工伤认定机构也会在认定书当中标注清楚不属于工伤的具体参考依据。但是,也不是说只要下班,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都不算工伤。因为职工下班以后的时间都是归自己安排的,有些意外事故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跟工伤联系不到一起。

·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纠纷是现如今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纠纷,很多的人几乎都遇到多,其中有很多都需要法律援助的,但是每种所需要法律援助的纠纷都有不同的解决方法和所需要的材料,那么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 一、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人申请...


·一、解除劳动合同和除名的区别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和除名的区别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和除名的区别就在于解除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手 段,属于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而除名是对违反劳动纪律和 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的行政处分;除名是行 政处理的一种方式。两者均属于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的内容 。解除...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怎么办?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怎么办? 公司只有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


·江苏省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意见
      江苏省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意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关乎着百姓的安全,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生命面临危机时的重要保障。与此同时也是日常生活中容易被忽视的政府工作点。因此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至关重要,理应受到各国家省市政府的高度关注。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江苏省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意见,希望能...


·弱电工程外包施工协议怎么写?
      弱电工程外包施工协议怎么写?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现如今,人类的生活和弱电工程息息相关,随着科技信息的智能普及,人类是越来越离不开弱电工程了。那么,什么是弱电工程?弱电工程包括哪些?弱电工程外包施工协议该怎么写?...


·一、企业倒闭职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企业倒闭职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 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


·装修拖延误工费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装修拖延误工费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装修拖延无关费用的话,是需要根据实际上的装修的工资来进行计算的, 受伤者的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虽然法律规定误工费一...


·如果无故公司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如果无故公司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一般需要支付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单位开除员工,首先需要结清员工的工资。是否存在赔偿是根据开除员工的原因来进行判定的。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


·上下班途中市政设施工伤如何认定?
      上下班途中市政设施工伤如何认定? 一、上下班途中市政设施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


·工程发包的形式到底有哪些
      工程发包的形式到底有哪些(1)按承发包范围(内容)划分可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业)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承发包方式还可划分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3种方式。(2)按承包人所处的地位划分可分为: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和直接(3)按合同...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