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纠纷是现如今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纠纷,很多的人几乎都遇到多,其中有很多都需要法律援助的,但是每种所需要法律援助的纠纷都有不同的解决方法和所需要的材料,那么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

一、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除填写申请表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与本案有关并且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证据材料:

1)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起诉书或答辩状等;

2)动合同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用人单位出入证等);

3)劳动者被开除、除名、辞退有关书面凭证;

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5)工资收入凭证;

6)欠薪证据;

7)购买社保凭证等;

8)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有哪些?

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3)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4)公证证明。

二、解除劳动纠纷合同约定条件有哪些

1、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 当条件符合时,合同解除。

2、工作交接 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 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时,财务部门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果有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

4、劳动合同解除 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并结清薪资、补偿,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援助的程序 一个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流程包括案件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监督等阶段。

(1)案件的受理 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依法申请;二是由人民法院指定。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请,应当向负有赔偿给付义务的义务机关或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刑事案件的申请,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由人民法院所在地或审判地的法律援助机关受理。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②经济困难的证明;

③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2)案件的审查 法律援助机构主要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与齐全三个方面进行审查。 审查的结果及处理的方式,包括4种情况:一是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二是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三是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四是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3)案件的指派、承办和监督 根据司法部《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一此规定:

一是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人员,包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含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和其他社会组织所属人员。

二是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每年应当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办理一定数量的法 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将作为律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通过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安排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法院指定辩护案件也应当指定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冉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给律帅事务所。

四是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到指派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需要,安排人员承办,并将安排情况及时反馈给指派的法律援助机构。 五是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①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②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③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④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六是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七是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综上所述,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一般都是身份证或者证明身份的说明、家庭困难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欠薪证据、购买社保凭证,还有一些法律援助机构所需要的材料。只有材料准备齐全,才会有可能的成功申请法律援助,如果有什么其他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在公司上班一年都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
      在公司上班一年都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 许多公司为避免承担员工的社保,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损害员工的劳动权益。要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还辞退员工的,那么这些员工可能就会变成有冤没处诉了。不过,这个时候只要找到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那...


·公司请了童工怎么办
      公司请了童工怎么办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


·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何退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何退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这是建筑工程公司和居民共同关心的问题。工程质量保证金顺利退还,有利于建筑工程公司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同时也能尽快的得到居民的反馈,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于居民和监管部门而言而言,这是个保证建筑质...


·深圳劳动争议仲裁怎么申请?
      深圳劳动争议仲裁怎么申请? 一、 深圳市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 原件 1份 2.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原件 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 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 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份 (...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则制定本制度: 1、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岗位责任,在对员...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但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备案到劳动局的,那么公司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 二、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有: 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 2.社保转...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算社保么解除劳动合同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算社保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算社保。经济补偿金包含社保。还包括奖金、加班费这些、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离职补偿金是劳动法规定对于职工离职时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规定。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在公司牙摔掉了算不算工伤?
      在公司牙摔掉了算不算工伤? 一、在公司牙摔掉了算不算工伤? 是可以按工伤来进行处理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当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期限的,那么就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就是我们在工作中最常见到的劳动合同。通常单位在解除这样的合同时,可能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那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


·一、低于16岁童工可以签合同吗?
      一、低于16岁童工可以签合同吗? 不可以,就算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是劳动合同的合格主体,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员工得了病或者遭遇工伤事故受伤
      员工得了病或者遭遇工伤事故受伤,都是需要住院诊疗的,那么在患病医疗的期间,员工的正常每日工资是不是就没有了呢?有些员工因住院期间无法工作,导致与用人单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住院期间还没有正常工资。那么我国工伤员工住院治疗期间待遇是如何规定的呢? 员工在患病住院期间是有工资的。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