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上下班途中市政设施工伤如何认定?

上下班途中市政设施工伤如何认定?

一、上下班途中市政设施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对上下班途中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

具体为以下条款: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内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容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综上所述,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因酗酒造成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劳动合同变更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变更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


·劳动争议仲裁执行生效证明的必要性
      劳动争议仲裁执行生效证明的必要性 一、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据当事人请求,按照劳动法律法规,以第三方的身份对劳动争议的事实与责任作出裁决从而解决纠纷的一项法律制度。在我国,发生劳动纠纷后应首先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法院就必须执行吗?越秀法院郭...


·临时工不给辞职怎么办?
      临时工是最近几年兴起的一个词语,而且现在临时工这个词语都含有贬义的味道。所谓临时工,就是日结工资的劳动者,一般不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临时工不给辞职怎么办?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临时工不给辞职怎么办临时工辞职和正式员工辞职程序是一样的,首先书面提出辞职申请,一个...


·施工方高空坠物建筑方的责任有多大
       施工方高空坠物建筑方的责任有多大 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风俗义务是相似的。此种观点认为,坠物致人损害应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负责。这种观点显然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即由行为人举证证明自己对受害事实没...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新版是什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新版是什么 其实装修工程有些情况下和安装工程是相扶相依的,水电气等这些安装工程,在安装完毕以后,如果不经过专业的检测的话,在日后的使用过程当中,就会存在非常多的安全隐患和质量上的问题。目前我国针对电气装置的安装工程有着详细的安装规定和质量检测上...


·确认劳动关系适用法律有哪些?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每一个劳动者都知道的事情,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一些地方的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并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会导致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者十分不利。那么,劳动者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确认劳动关系适用法律有哪些。 一...


·劳动仲裁如何进行?
      劳动仲裁如何进行? 劳动仲裁也就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决定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时,对于劳动仲裁如何进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仲裁如何进行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


·打劳动争议官司有什么条件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民事纠纷都可以通过的打官司也就是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也需满足一定的起诉条件才行,劳动争议亦是如此。那么如果要打劳动争议官司有什么条件呢?在满足相应的条件后,对于劳动争议官司的程序有哪些呢?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希望下文的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


·加工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吗?承揽合同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加工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吗?承揽合同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一、 加工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加工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


·员工主动离职后起诉公司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主动离职后起诉公司赔偿的情形有哪些?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


·集体工业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多久?
      集体工业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多久? 一、集体工业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多久? 集体工业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50年,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1、工业用地50年 2、教育、文化、体育、...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