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职工工伤八级怎么赔偿的?

职工工伤八级怎么赔偿的?

一、职工工伤八级怎么赔偿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八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3)阴勃起功能障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4级以上;

(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3)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6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

(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廊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影响容貌和鼻腔正常通气功能;

(7)面部产痕形成面积8cm以上,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容貌损毁;

(9)头皮无毛发25%以上。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伤度丧失50%以上。

4、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影响体形。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8肋以上骨折,畸形愈合.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3)尿道瘢痕形成,尿道严重狭窄。

8、会部损伤致阴龟头缺失(或严重畸形)75%以上,严重影响功能。

9、外道损伤致瘢痕挛缩,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10、肢体损伤致:

(1)双手掌缺失20%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30%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30%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50%以上;

(3)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75%以上;

(4)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50%以上或双足十趾丧失功能75%以上;

(6)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75%以上;

(7)一下肢缩短8cm以上;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受伤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赔偿,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相关条件,只有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认定,具体的赔偿是基于实际造成的伤害后果而定的,不同的伤残鉴定等级所认定的赔偿是不同的。

·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
      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我们在出来找工作的时候,就要与聘请公司签订劳动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然后按照合约内容履行。可是也经常会有劳动争议的产生,这是不利于企业盈利发展的。下面我们看看,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哪些? 劳动争议制度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通过劳...


·辞退员工却不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辞退员工却不补偿的情形有哪些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有哪些规定?
      许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会以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原因拒绝承担责任,这对于劳动者来说显然有失公平。所以劳动者应该做的是将双方的劳动关系通过一定的证据加以证明,那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有哪些规定?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一、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的建立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大多数人普遍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的双方之间就存在了劳动关系,在双方权益受到侵犯时就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其实不然,在实际的情况中,劳动力关系的判断是比较复杂的,用人单位常通过各种方法来推卸责任,那么如何判断劳动关系? 一是劳动合同为判断依据...


·一、补签劳动合同有效期是由双方来协商吗?
      一、补签劳动合同有效期是由双方来协商吗? 1、实际用工之日为补签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从用工之日起算,也可以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但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的,之前的用工阶段是事实劳动关系,是本单位工作年限,已经实行过试用期的,不得...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是什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于是,与之配套的装饰装修行业发展的很快。装修工程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的商品房的使用效果和美观程度,在人们审美不断提高的今天,更有必要对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提出要求,那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


·欠劳务费几年过追诉时效
      1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


·合同中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合同中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多少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


·处理劳动关系认定中的问题的法律依据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环境中常见的关系,因而也得到社会人士的普遍关注。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国家机关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地位。在司法实践中,不少案件是由于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发生的纠纷,法院处理劳动关系认定中的问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一、《...


·我国洛阳市工伤鉴定在哪个部门?
      我国洛阳市工伤鉴定在哪个部门? 洛阳现在的工伤鉴定应当去洛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做伤残鉴定; 1、在做伤残鉴定时,需要带的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工伤认定书、病历资料、医院的住院证明、身份证等等;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河南省所有建筑工程中质量要求规定,建筑公司在进行工程施工的时候需要按照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那么在管理办法中具体有哪些内容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