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是什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于是,与之配套的装饰装修行业发展的很快。装修工程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的商品房的使用效果和美观程度,在人们审美不断提高的今天,更有必要对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提出要求,那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是什么?下面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 术语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总则

2.0.1建筑装饰装修

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修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基体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基层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细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 1设计

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承担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7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露设计。

3.2 材料

3.2.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记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3.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2.4所有材料进场进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3.2.5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应按照合同执行。

3.2.6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4 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色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4.1.2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4.1.3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4.1.4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4.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该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世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m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4.1.7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4.1.8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4.1.9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1.10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4.1.11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4.1.12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其内容非常详实,对抹灰工程、门窗工程、幕墙工程等质量验收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每项工程的验收都包括一般项目和主控项目。只有全部项目符合标准才行。如果任何一项存在问题,建设方有应该及时要求施工方返修整改。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要求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要求有哪些? 在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要求质量过关,尤其是建筑和食品更是要求严格,食品质量出现问题可能会食物中毒危及人的生命,建筑也不例外,建筑上质量出现问题同样可能会危及人的生命安全,所以建筑工程质量评定要求严格,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讲一些建筑工程质量评定的要求。 ...


·一、老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一、老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否可以申请仲裁?老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和单位因为工伤待遇纠纷,必须先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对社保局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可以向同级政府或者上级社保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


·建筑工程合同有多份如何使用
      建筑工程合同有多份如何使用 一、建筑工程合同有多份如何使用 (一)一份合同有效,一份无效,按有效合同结算。 (二)两份合同均有效,(应)有公示行为,则产生公信力,备案合同效力优先。 (三)两份合同均有效,无且无需公示行为,不涉及其他主体,以实际履行(意思自治)为标准。 ...


·一、劳动合同丢了可以办理退休吗?
      一、劳动合同丢了可以办理退休吗? 劳动合同丢了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退休的。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


·一、9级公伤解除劳动合同能陪多少钱,怎么计算?
      一、9级公伤解除劳动合同能陪多少钱,怎么计算? 9级公伤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赔付的钱是两部分,一部分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建设工程的发包是整个建筑工程开始的第一步,不过如果说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的发包是整个建筑工程开始的第一步,不过如果说建设工程的发包只是虚有其表的话,那么修建出来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将很难得到保障。而且现在建筑工程的造价也是比较高的,很难说会存在怎样的违法行为,所以国家针对工程的发包问题专门进行了法律上的规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建设工程发包应遵...


·公司进行童工招聘是否合法?
      您都知道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都没有健全,所以对于很多的问题的处理并不能进行全面的考虑,而且由于身体条件的缺陷还容易造成事故的发生。但是依然有很多公司在网络上公开招聘童工,那么公司进行童工招聘是否合法?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每个公司或企业都会给员工每年放一次假,俗称年假,放年假不但可
      每个公司或企业都会给员工每年放一次假,俗称年假,放年假不但可以起到让员工更好的进行休息调整,以便之后工作效率的提高;也可以让企业修整一段时间,进行思考,明确公司发展方向。是很必要的。但是很多人对有关年假的规定不太清楚,的我们就给您就年假补偿劳动合同法的相关问题阐述一下。 根据...


·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其期限的...


·正式员工被辞退后工资拿多少?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一致怎么办
      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一致不符怎么办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实行这样的做法: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较低的工资标准,而在工作中发放较高的工资。用人单位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想逃避法律规定的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加班费等责任。然而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