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离婚上诉状范文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是可以不同意的,是一审法院判决了双方离婚,不同意离婚的一方依然可以提起上诉,那你知道不同意离婚的上诉状该怎么写吗?我们带来了一篇不同意离婚的上诉状范文,供您参考。
不同意离婚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区路财满街财经中心号楼室。电话:。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区路财满街财经中心号楼室。电话:。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2009)朝民初字第06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市区人民法院(2009)朝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2、依法改判不准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原告与被告因家庭生活产生矛盾,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现原告要求离婚本院予以准许”,属于典型的认定事实不清。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而在原审诉讼中,被上诉人未能提交任何证据证实双方存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感情破裂的情形,就主观的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并准予双方离婚,显属认定事实不清。上诉人认为双方并未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理由如下:
(一)在本案当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系自由恋爱,具有较好的婚姻基础。
双方婚前系同一单位的同事,虽在不同的部门,但联系较多,因人生观、价值观相同且有共有语言,加上双方都是从事教育工作,对对方有更多的理解和照顾,在被上诉人参加考试期间,上诉人也给予了较好的安慰和支持。在经历了一年多的了解后,两人都认为对方就是自己可以依靠一生的幸福伴侣,就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上述事实,被上诉人在原审《民事起诉书》中明确予以认可,客观的说双方的婚姻基础比较牢固。
(二)、双方婚后感情较好,被上诉人在原审《民事起诉状》中的理由不能成立。
上诉人婚后对被上诉人关心呵护,体贴入微,并在工作和学习中对被上诉人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最大限度的支持。在生活中也尊重了被上诉人回民的生活习惯,上诉人尽到了做丈夫的责任。在上诉人的一审答辩状中,具体的细节作了详细的陈述。
(三)双方完全具有和好的可能性。
上诉人与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在能够宽容、能够解决的范围内, 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加上双方的女儿尚未成年,离婚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只要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能够相互体谅,共同用心去经营婚姻家庭,相信双方定会重归于好。
二、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与事实不符。对上诉人提供证据证实的夫妻共同债务不予认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
上诉人在一审诉讼中,明确表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完全有和好的可能性,不同意离婚,根本就未与被上诉人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另外,上诉人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债十一万,并用于购买车辆和孩子上学,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原审法院在判决解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姻关系的同时,对债务不予处理或者驳回被告的诉讼请求,显属认定事实不清。
三、原审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准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属于明显的适用法律错误。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详细规定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离婚案件中,双方均无感情破裂的任何一种情形,法院在查明事实部分也未做任何阐述,原审不顾案件基本事实,直接适用《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九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应依法改判。
综上所述,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本着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为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并充分考虑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感情现状, 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改判不准予双方离婚。
此致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诉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一般而言,由于感情的复杂性,因此夫妻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往往是不会判决离婚的,要是一方还是坚持离婚,可以再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行起诉。你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不妨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父母包办婚姻的危害在我国包括哪些?
在我们以前的生活中,存在着一些父母包办婚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虽然包办婚姻的数量越来越少,但实际上包办婚姻在我国存在着严重的危害,那么父母包办婚姻的危害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父母包办婚姻会长久吗
根据各人情况,如果夫妻俩同心同德...
·农村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最低
现在在农村地区离婚率也是比较高的,如果家里面有未成年的孩子,那此时就是必须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一并作出处理才行飞,否则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其中就涉及到孩子抚养费的问题,那农村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最低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最低
随着农村...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立遗嘱怎么写?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立遗嘱怎么写?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立遗嘱应当跟普通的遗嘱一样,书写遗嘱的分配方式,但是格外注意的是需要双方签字盖章。目前夫妻共同遗嘱,大致有三种:(1)单纯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双方在同一个遗嘱中,指定他们的一个或者几个继承人取得财产;(2)相互的夫妻共同遗嘱,指双方...
·法院起诉离婚多久受理
法院起诉离婚多久受理
原告起诉离婚后法院应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需要在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如何离婚?
如果一方下落不明1年以上不满2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原告就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
·男方女方的财产分割怎么分
一、男方女方的财产分割怎么分?
属夫妻共同财产,应本着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平均分配。
1、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由于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因此要是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需要就只能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行。不过此时就有可能出现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那要是现实中遇到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才好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答案就很明了了,一方不同意能离婚,离婚方式采用诉...
·申请变更抚养费主体怎么办?
目前,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夫妇都关注着抚养费的问题,一方向支付子女抚养费时常常会出现过高无法支付的情形。申请变更抚养费主体这个问题就出现在人群之中,接下来将给您介绍一下关于这个问题的申请变更标准以及有关知识,希望给您带来方便。
一、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是什么?
1、有固定...
·男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男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男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涉外离婚诉讼由谁管辖,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如今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是很常见的了,而很多涉外婚姻最后都是以离婚收场。此时还有可能涉及到涉外离婚诉讼管辖的问题。那我国法律规定的涉外离婚诉讼由谁管辖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涉外离婚诉讼由谁管辖
1、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一种。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
·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不还付抚养费
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不还付抚养费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三十七条还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