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吗—可以的特殊情况

1、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而不要求另一方承担的,另一方就可以按约定不支付抚养费。

2、离婚后,如果男方同意女方不承担小孩抚养费,或小孩已经成年的,女方可以不付抚养费。抚养小孩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除非对方同意你不必支付抚养费,由他独人抚养。建议你们通过协商的方式协议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的规定,离婚的时候女方是需要给付抚养费用的,当然这个抚养费用的需要根据女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未婚生子女的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1、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是相同的,在子女由一方抚养的情况下,他方应当负担必要的费用,只有这样才能使子女的合法权益不会由于父母离异而受到损害。

2、抚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两部分,但除此以外,还应当包括一些其他费用,比如子女的医疗费、零用钱等等。

3、离婚双方确定抚养费的方法有两种,即协议和判决。协议的内容是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以及付给抚养费的方式。夫妻双方达不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费案件时,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给付者的能力来确定。

(2)既要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又要便于在离婚后执行。

(3)抚养费的期限,应当由夫妻离婚时起,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时止。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应视给付者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可给付现金,有的可给付实物。

(4)抚养费虽然是夫妻双方的义务,责任是相同的。但不应理解为绝对相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夫妻双方的责任大小。

各地法院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裁定一般是根据当地一般民众抚养子女的平均费用为标准,结合离婚男女双方的的经济条件来计算抚养子女费用,然后由双方平均负担,如果子女由一方抚养,则法院会根据抚养一方的经济条件增加不抚养一方的抚养费,不抚养一方最多不会超过总抚养费的75%。 另外如果离婚一方没有经济来源,法院一般不会将子女判给没有经济来源的一方,有一个是例外就是离婚是因为有经济来源的一方明显错误(如婚外恋)导致离婚,则有经济来源一方不仅要付子女的抚养费,还必须付没有经济来源一方抚养费。

现在很多时候有的女方会以自己没有经济来源或者是经济状态比男方差不支付相关抚养费,但是支付抚养费是你的义务,在没有做到赡养子女的义务的时候,而要将抚养费用支出一部分,甚至是全部支付,这是对子女的一种补偿。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 贫困户领取国家补助或者学生领取助学金都需要提供家庭贫困的证明。贫困证明是证明自己的是否符合贫困标准的最有利证据。一份内容完整措辞准确的贫困证明更能精准表达贫困的程度。那么,家庭贫困证明该如何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家庭贫困证明范文,供您参考。? 一、申请贫...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父母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对于同居期间的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也需要一并做出处理。这其中就涉及到子女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


·对于社会抚养费我们大家肯定都有所了解
      对于社会抚养费我们您肯定都有所了解,原因就是前几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例非常的多。对于超生的现象我们国家规定了是必须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但是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呢? 征收时限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在我国爷爷奶奶有抚养权吗?
      在我国爷爷奶奶有抚养权吗? 一般情况下,爷爷奶奶不可以跟孩子的父母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


·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要如何离婚
      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是出现在夫妻婚后,毕竟要是一方一开始就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话,自然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那在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若想要离婚的话此时应该要如何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要如何离婚 夫妻中一方无民事行为能...


·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一、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程序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程序,比其他司法机关适用的程序要简单一些,取消了复议程序这个环节。因此,需要将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形单独提出来,对其程序简称作出单独分析。(一)人民法院一决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是什么时候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是什么时候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


·一、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怎么区分?
      一、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怎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时,就是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约定财产、家庭财产区分出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得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前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婚内出轨分割婚前财产吗?
      婚内出轨分割婚前财产吗 婚内出轨不分割婚前财产,离婚只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共有房屋指夫妻共同享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和共同受赠或继承的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


·农村抚养费的比例是多少?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夫妻因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出现很大的纠纷,这种情况如今变得越来越多,主要原因就是如今离婚的人数在不断地增长,导致很多家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成为一个焦点,在法规中有详细的处理方法,那农村抚养费的比例是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农村抚养费的比例是多少? ...


·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解除
      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解除 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解除,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继子女受继父母的抚养并已经成年独立生活,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一般不能自然解除,即使和继父母结婚的那方生父母死亡或者继父(母)和生(父)母离婚的也不能自动解除...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