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会判多长时间?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会判多长时间?《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非法拘禁、非法管制、故意伤害、侮辱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根据《刑法》第241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特点有哪些?以“收买”形式构成的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在形式很相似,但二者在主观故意和客观表现上有着明显区别: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要求行为人不具有出卖的目的,而是意图与被害人建立婚姻家庭关系或其他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没有将收买的妇女、儿童出卖的行为。但是,实践中要注意正确处理以下两种情形:(1)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又出卖的。有的买主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时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但在收买后,由于种种原因又将收买的妇女、儿童卖与他人。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本法规定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2)行为人事先与“人贩子”有约定的。这种情况很复杂,应区别对待:行为人指使他人拐卖妇女、儿童,然后再予收买的,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不能认定为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虽与“人贩子”有约定,甚至已先期交钱,但并没有参与其他行为的,仍应认定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综合上面所说的,只要存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或儿童,对于当事人来说必定就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但如果在收买了之后把受害者送回原居住的地方,那么就可以减轻当事人法律责任,所以,在判决的时候就要按具体的案件情况来进行定夺。


·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一、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1、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时首先需要将属于丈夫部分的财产划分出来,妻子的那一部分财产则成为遗产,如没有遗嘱,要按照法定继承原则来分配。 2、遗产的处理办法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


·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
      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不给抚养费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之后,若只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此时注定其中有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子女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而要是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给抚养费的话,则就会有相应的法律后果。那究竟不给抚养费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给抚养费的法律...


·离婚时嫁妆是不是共同财产嫁妆是女子出嫁时
      离婚时嫁妆是不是共同财产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嫁妆从古代开始就是女方的私人财物,又称“陪嫁”。现在,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依然认定是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而不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是女方的婚前财产...


·在我国离婚怎样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在我国离婚怎样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怎么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


·不可以办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却是存在很多的优点,同时也比较方便、快捷,这也难怪很多打算离婚的夫妻会优先选择这种方式办离婚了。但实践中,也有一些夫妻是不可以办协议离婚的,主要是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那究竟不可以办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可以办协议离婚的情形...


·起诉重婚有效期是多久?
      起诉重婚有效期是多久? 一、起诉重婚有效期是多久? 起诉重婚有效期是五年,这是由于重婚罪一般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此种刑罚,最高的追诉期间都是五年。 法律依据:《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


·离婚协议书有固定格式吗
      离婚协议书有固定格式吗?可以很肯定的告诉您,离婚协议书是没有固定格式的,实践中离婚夫妻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签订离婚协议书。但可以对一些范文做出参考,看看具体是如何写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一份离婚协议书范文,帮助你进行了解。 离婚协议书范文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四是否有出台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四是否有出台 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婚姻法司法解释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婚姻法》的内容规定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当中。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