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单位雇佣童工该怎么处罚?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我国是严禁用人单位录用童工的,但对于未成年工也就是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还是可以招录,不过要保证未成年工的身体健康。那么要是单位违法招录了童工的话,该如何处罚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住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2、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的罚款。

4、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本条第1项、第2项、第3项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5、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6、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禁止使用童工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使用童工的情况,不予制止、纠正、查处的;

(2)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规定发放身份证或者在身份证上登录虚假出生年月的;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发现申请人是不满16周岁的未成人,仍然为其从事个体经营发放营业执照的。

用人单位要是不按照法律规定,非法招录童工的,此时单位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按照规定可以对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主要是罚款。而要是情节严重的话,则还有可能追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因工伤残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一、因工伤残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


·刑事案件什么时间聘辩护律师最好?
      刑事案件什么时间聘辩护律师最好?刑事案件聘请律师介入,越早越好。当事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咨询。当事人“出事”后,其家属应尽早找律师,使律师从公安侦查阶段就介入案件,尽早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属于...


·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手续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手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复议?
      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复议?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


·欠薪找哪个部门处理 拖欠工资有什么责任
      欠薪找哪个部门处理 拖欠工资有什么责任欠薪可以说是当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纠纷最多的情况了,尤其是在一些建筑工地上,经常出现拖欠民工劳动报酬的情况。而此时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自然需要积极来才处理纠纷,追讨报酬。那一般欠薪找哪个部门处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欠薪找哪个...


·哺乳期女员工辞退的赔偿是多少?
      哺乳期女员工辞退的赔偿是多少? 一、哺乳期女员工辞退的赔偿是多少? 哺乳期女员工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没签劳动合同前能毁约吗?
      没签劳动合同前能毁约吗?没签劳动合同前能毁约,单位没有订立合同并没有缴纳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


·厂里面收童工会咋样处罚
      在我国,由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辍学的现象时有发生,并且他们去厂里工作来获得报酬。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厂里招收童工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么,厂里面收童工会咋样处罚呢?我们为你解答。 厂里面收童工会咋...


·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是什么岗位?
      我们经常会听到社区事业服务者,但却很少听说过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其实这两者在性质上是比较类似的,均是基层服务的劳动者。不过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仅负责社区劳动就业、社保相关的具体事务,而社区服务者是从事于行政类的工作,主要是维护社区秩序与制度等相关事宜。今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这个很少见...


·十年以上工龄解除劳动怎样赔偿?
      十年以上工龄解除劳动怎样赔偿? 一、十年以上工龄解除劳动怎样赔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要支付十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工伤认定时效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者在受伤后应尽快做工伤认定,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以免伤情发生变化导致结果有偏差。工伤认定和鉴定是合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程序,认定成功后可根据伤情结果一到十级不同的等级判定赔偿金额。若单位拒绝申请,职工可自行申请并将单位告上法庭。关于工伤认定时效问题有需要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