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归属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归属一、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207条第2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将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概括为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两种。此后,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0条对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作了如下规定:“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前款案件的级别管辖,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按照仲裁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反观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这说明,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基石,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源于当事人的仲裁协议,称其为“民间仲裁”似乎更为妥帖。之所以仲裁法调整的仲裁又称“民商事仲裁”,是因为仲裁对象均为民商事纠纷。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是具有民间性质的社会团体,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协议体现的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确立了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双轨并行体制,实行的是“协议仲裁”、“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正是因为劳动争议仲裁与民商事仲裁存在着如此多的差异,仲裁法第77条遂明文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另行规定”,从而将劳动争议排除在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之外。二、管辖权归属 依前所述,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所针对的是民商事仲裁,其调整对象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有关仲裁裁决执行的解释当然不应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仍应适用《执行规定》第10条之规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民商事仲裁不存在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民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只能由中级法院行使。劳动争议仲裁存在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是否也存在级别管辖呢?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而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故人民法院判决的劳动争议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该解释第18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对提出起诉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未提出起诉的部分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如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只有多个劳动者争议标的是共同的或是同一种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会对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作出一份仲裁裁决,无论是执行人民法院判决抑或是仲裁裁决,规定由同一级别人民法院执行,更有利于案件的公平、合理、及时地处理。其实,从《执行规定》第10条第2款关于级别管辖“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中亦可以解读出。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法律规定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也可以由初级人民法院处理,但是实际上执行中真正进行管辖的只能基层法院,上文详细论述了该观点。由于劳动仲裁的特殊性一般情况下仲裁结果是有效力的,但是执行中却容易碰壁,这时要进行处理就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而该类案件起诉必定是需要向该地基层法院起诉的,实务中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起诉是不会被受理的。


·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况:1.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
      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况:1.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补偿这种情形可分为二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故意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在落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


·聘用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聘用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 聘用合同违约金比例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节法定是一天还是三天?
      劳动节法定是一天还是三天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劳动节法定假期是一天而不是三天,即五月一日当天。《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


·劳动合同法工领工资的规定是怎样的工龄工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劳动合同法工领工资的规定是怎样的工龄工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劳动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工龄工资多少钱一年,工...


·哪些主体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哪些主体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一、哪些主体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 一是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 二是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有权利...


·计件工资双休日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
      计件工资双休日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计件工资双休日加班工资规定是应当按照平时计件工资的两倍来进行加班工资的发放,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


·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关键要看受到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因交接班问题受到...


·一、单位员工随时辞职怎么办?
      一、单位员工随时辞职怎么办?可以追究违约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服务于企业,是有具体的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我们采用的是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5天的工作制,当然,遭遇法定节假日,员工也可以享受休假的福利。而在法律规定之外的时间上班,则称之为加班,就有相应的加班费。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费的规定是怎样的?加班工资基数怎...


·一、公司不给我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公司不给我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不肯给员工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是指劳动...


·劳动纪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劳动纪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1.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履约纪律)。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考勤纪律)。3.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4.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