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也关系到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青岛市对建设工程质量抓的很严,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并对工程监督提出了新要求,那么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文件和您讲一讲。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建筑工程(含与建筑工程一并进行的装饰装修工程), 均须按本办法规定, 实行质量监督。
第三条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行政主管部门。
各县级市、崂山区、黄岛区、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五区的城乡建设委员员会以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以下统称县级市、区建委)按照权限分工, 主管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二章 质监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 必须依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青岛市和各县级市、区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 按规定的权限分工, 具体负责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质监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根据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三)审查认定工程质量等级; 参与评选本市的优秀设计、优质工程;
(四)按照分工负责施工企业质监人员的培训、考核, 监督和协助施工企业建立质量健全保证体系;
(五)监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执行, 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并负责工程质量争议的仲裁;
(六)参与本地区采用和推广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试验和鉴定;
(七)掌握工程质量动态, 综合工程质量信息, 总结交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验;
(八)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给予处罚。
第七条质监机构须在同级建委领导下进行工作, 并接受同级技术监督部门和上一级质监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八条质监机构实行站长负责制。质监站站长和专职质量监督员(以下简称质监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第九条质监机构应逐步建立健全检验测试机构, 配备必需的质监仪器和用具, 完善质监手段, 提高质监水平, 保证质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 质监分工
第十条市质监机构负责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五区内下列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
(一)二万平方米以上(不含二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工程;
(二)三千平方米以上(不含三午平方米)民用单体建筑工程;
(三)工业建筑工程;
(四)市质监机构认定应由其进行质量监督的工程。
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五区质监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除前款规定以外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
各县级市、黄岛区、崂山区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质监机构, 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
第十一条铁路工程和军事设施工程(含营区内营房建筑工程)原则上分别由铁路部门、军队的质监机构负责质量监督; 但属火车站工程和军队承建的地方工程(含营区外的军队非军事设施工程), 由工程所在地质监机构按前条规定的分工负责质量监督。
第十二条国家、省驻青各专业质监机构和国家大中型工程临时设立的现场质监机构, 工程质量监督范围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质监程序和内容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按其质量分优良、合格两个等级。
第十四条凡属本市质监机构负责质量监督的建筑工程, 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 到质监机构办理监督手续, 否则不准开工。
第十五条质监机构对其监督的工程, 一般实行直接监督, 但对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可实行间接监督。
第十六条实行直接监督的工程, 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报告前十五日, 向负责质量监督的质监机构提出申请。
(二)质监机构对实行监督的工程, 须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确定质监员并通知建设、施工单位。质监员按质监工程的施工面积, 每三万至五万平方米配备一名。
(三)建设单位持质监机构的质量监督文件、准予开工通知书和其他有关文件, 向市或县级市、区建委提交开工报告。
(四)工程开工前, 质监机构对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开工条件进行核查。
(五)基础工程完成后, 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签证, 并经质监员评定、签证后, 转入上部主体结构施工。
(六)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质监机构应不定期地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后, 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和主要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 并经质监机构核验、评定和签证。未经质监机构核验认可或主体工程经核验不合格的, 不得转入装饰工程施工。
(七)工程竣工后, 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自验和初验, 并将质量评定文件和该全部工程竣工技术资料提前十五天报送质监机构; 质监机构对竣工技术资料进行核查, 并现场核验后, 确认工程质量等级, 签发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证书。凡未经质监机构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实行间接监督的工程, 原则按直接监督工程的程序进行; 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 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实施具体监督, 并办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签证手续, 质监机构不定期抽查。
第十八条施工企业必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完善质量管理机构, 按规定配齐质检人员, 健全与企业资质相适应的检测手段。
第十九条施工企业的质检人员, 须经市质监机构考核发证后, 方可上岗。
第二十条外省、市入青施工企业的质检人员须持原地区颁发的质检人员考核证件, 经工程所在地质监机构注册备案后, 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必须指派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检查工程质量; 委托监理的工程, 由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工程质量, 并代表建设单位参与检查评定工程质量, 办理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签证, 处理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第二十二条质监人员有权持证进入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被检查单位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必要的工程资料。质监人员对被检单位提供的技术、业务内容保密责任。
第二十三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施工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质监机构和市或县级市、区建委报告。施工单位应会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方案, 经质监机构同意后, 方可组织实施。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由施工、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 由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并报质监机构备案。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工程质量优良的单位和在质量监督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质监人员, 由人民政府或建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 由质监机构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对无证或越级施工的, 除责令其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外, 应报请市或县级市、区建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即开工的, 责令其停工, 并处以三千元至四千元罚款;
(三)对违反技术规范、规程或不按设计施工的, 责令停工整顿, 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对伪造、涂改技术资料的, 予以通报批评, 限期整顿, 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五)对质量低劣的施工单位, 视情节轻重, 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返工、限期整顿等处理, 可并处以四千元至五千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 报请市或县级市、区建委给予降低技术资质等级、清退等处理。
罚款上缴财政。
第二十六条质监机构作出处罚决定, 应制作处罚决定书, 并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质监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情节轻重, 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现无证或越级设计、施工而不制止、不报告的;
(二)工作不负责任, 玩忽职守, 直接造成所监督的工程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
(三)不按规定内容和程序实施监督, 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
(四)在工程质量评定中, 弄虚作假, 任意提高或降低质量等级的;
(五)循私舞弊、索贿受贿, 违法乱纪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质监机构实施监督活动, 可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收取监督费。监督费收取标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专款专用。
第三十条对本市市政工程和建筑构件的质量监督, 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 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综上所述,在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办法中,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进行了说明,并对质量监督机构做了分工,这样更有利于缕清责任关系,确保监督到位。同时,也明确了质检机构的责任,对于违反规定,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工伤认定应注意什么
并不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或范围内遭受的人身损害就统统可以认定为工伤,此时还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才行。而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最后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主张工伤赔偿。究竟工伤认定条件是怎样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
·佛山工伤认定资料有哪些?
在佛山的人们可能会遇到工作受伤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是需要做工伤认定的。可是许多佛山人对这一具体流程并不清楚。那么,有人就会问了,佛山工伤认定资料有哪些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认定材料
1、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的营...
·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的流程是什么?
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的流程是什么?一、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
·工程质保金如何退还?退还多少
工程质保金如何退还?退还多少?质保金也就是质量保证金,它是工程完工之后,建设方在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扣下来的保证金。工程施工完成之后,建设方与施工方会约定一定的质保期限,在此期间如果工程没有质量问题,就会将质保金退还给施工方。那么,工程质保金如何退还?退还多少?一起通过以下文...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劳动者,若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一定要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而此时也要注意申请认定的期限问题。通常超过了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此时认定部门往往就是不予受理。那究竟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
·新员工办理入职后多久签合同?
初入职场的人都知道,在入职后需要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入职后的合同签订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新员工办理入职后多久签合同?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
·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确认
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确认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保障部授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权,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时,其双方的劳动关系很明确,工伤认定部门也会在认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认定受伤职工是否属工伤。可是,国家承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在...
·最新员工入职协议模板
员工入职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因为此时虽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如果存在有效的入职协议书,也会起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作用。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员工入职协议书应该如何撰写,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员工入职协议模板以供参考。
员 工 入 职 协 议 书
甲方: 地...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有哪些形式
一、劳动合同终止有哪些形式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了人身损害的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了人身损害的,此时经过认定其实可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则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此时有的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就想要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那从法律方面考虑,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
·公司辞退员工的处理决定怎么写?
公司辞退员工的处理决定怎么写?
一、公司辞退员工的处理决定怎么写?
《辞退通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因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的调整和变化,您所学的专业和您的经历、能力均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故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谢谢您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