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诉讼流程是什么?

劳动诉讼流程是什么?

劳动诉讼是一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劳动争议处理解决办法。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资问题、工伤问题等立场不同形成劳动纠纷,且争议经调解不成后可进入劳动诉讼流程。那人民法院对于劳动诉讼流程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做详细了解。

一、起诉要件和起诉材料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

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二、劳动纠纷案件举证范围

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

以下为您介绍几种劳动纠纷案件有关举证范围,为您诉讼提供参考。

(一)一般举证范围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

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

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四)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等;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等。

三、管辖法院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诉讼时效计算

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按照规定,劳动诉讼的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根据劳动纠纷案件具体情况的不同,有几种不同的举证范围,诉讼当事人应全面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劳动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内。关于劳动诉讼流程还有任何疑问,均可以询问资深律师为您解答。

·单位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单位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在怀孕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未出现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


·员工突然发病算不算工伤?
      员工突然发病算不算工伤? 一、员工突然发病算不算工伤? 如果是职业病的才可以算工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


·女职工休哺乳假辞退补多少
      女职工休哺乳假辞退补多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迟到扣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对吗
      有关迟到扣工资的具体法律依据已被废止,但是,并不是说员工迟到,用人单位扣工资就是不合法的,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1)首先,法律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保障企业和雇主进行正常、有效的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和雇主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二...


·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可以吗?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仲裁?
      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可以吗?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仲裁?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对劳动合同有争议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那么,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可以吗?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仲裁?下面,我们具体和您说一说: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年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我国常见劳动关系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建立一般都是通过劳动合同来实现的,劳动关系随着市场的需要也是有好多种的,我国常见劳动关系都会在市场运作中遇到,但是常见的劳动关系一般都有哪些呢,能一次性说出来的人不是很多,很多人都是了解其中的一两个,接下来,我们将帮助您普及劳动关系的知识,告诉您究竟有哪几种劳动关系。 ...


·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 (2)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3)不符合条例第十六之规定。 二、不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首先,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很容易认定的,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打架受伤肯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其次,是否为...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怎么划分?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怎么划分? 水利工程从古至今一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之前的南水北调,水利工程不仅是为了沿岸民众提供水源,大型水利工程还可提供水力资源,一旦决堤,下游就会被水淹没,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怎么划分?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无定期劳动合同其实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定期劳动合同其实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在符合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会与劳动者签订无定期劳动合同,而现实中往往签订的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即使是无定期劳动合同解除也是有被解除的可能,同样也需要满足规定的解除情形才可以。那么无定期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有哪...


·工地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工地辞退员工有补偿吗?有补偿的;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雇劳动者,那么,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工作年限,那么,也可享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一、劳动合同到期有什么补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有什么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