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茶楼使用童工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从事服务行业由于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用人的单位很少会仔细核对员工的身份证件,因此使用童工的情况很多。茶楼使用童工,不管是否明知对方年龄不符合法律规定,都是会受到处罚的,只不过会根据情节是否严重来判断罚款的金额问题。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茶楼使用童工的处罚

《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也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有相关义务。

二、法律法规

第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个人)使用童工的;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单位或者个人为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第二条 对违反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

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第三条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

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第五条 罚款一律上缴国库,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罚款票据。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商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具体罚款标准。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以上(含县)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执行。

第八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过去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茶楼使用童工的如果是初次出现的话仅会被处以罚款,如果是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改正的话会再次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会对主要的负责人处以刑罚。因此,用人单位在招聘的时候就需要尽到审核义务,坚决不使用未成年的童工,以此来保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

·辞职员工补偿申请书需包含的补偿理由有哪些
      辞职员工补偿申请书需包含的补偿理由有哪些?或许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许多企业和员工仍然认为员工辞职要写辞职申请,要得到单位批准。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现行法律规定得很明确,员工辞职只需提前30天通知企业即可,没有其他条件。 许多企业认为,如果员工辞职时不办理工作交接或与企业有未...


·一、退休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赔偿?
      一、退休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赔偿?不需要,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


·一 、劳动合同法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 、劳动合同法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一、法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法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法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


·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多少年有效
      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多少年有效?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没有续约但一直工作的话就一直有效,劳动合同过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是继续有效的,如果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


·工厂倒闭老板跑了员工如何赔偿?
      工厂倒闭老板跑了员工如何赔偿? 由于市场经济不景气,许多工厂纷纷面临破产倒闭。工厂老板丢下员工跑路了,员工讨要说法无门路,不仅没了工作,连该拿的薪水也没拿到手。那么,工厂倒闭老板跑了员工如何赔偿?下文是关于如何赔偿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搜集证据 搜集劳动关系存...


·企业转变劳动关系该怎么做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只要存在实际的用工关系以后,这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就算是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建立了这种劳动关系之后双方都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双方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了,那么对于企业转变劳动关系该怎么做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企业转变劳动关系? 劳动关...


·员工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有效吗?
      员工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有效吗? 一、员工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是可以为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个人提供担保需要具备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时签订担保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劳动法童工年龄的规定是多大?
      劳动法童工年龄的规定是多大?一、劳动法关于童工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从青少年健康成长角度考虑的,不存在管理性和生效性之争,违反则为无效。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工伤认定,应理解为合法有效劳动关...


·对于职工来说
      对于职工来说,他们可能比较关心的,也就是关于休假的一些项目规定了,今年有哪些改变呢?《劳动合同法》休假相关规定有哪些?根据劳动法规定,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就可以开始有五天的年假了。具体的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范文怎么写?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范文怎么写?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