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吗?
辞职、跳槽,这是许多工作者都发生过得是,为的是更好的发展或获取更大的利益。而辞退则不同,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上而在用人单位手中,当被辞退时除了有不满,还应该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辞退福利的获取。那么辞退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辞退福利 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的辞退福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针对这两种情况,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一个是确定的,一个是预计的。辞退福利包括当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时,对辞退的管理层人员进行补偿的情况。 二、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 从广义上讲,职工薪酬是企业必须付出的人力成本,是吸引和激励职工的重要手段,也就是说,职工薪酬既是职工对企业投入劳动获得的报酬,也是企业的成本费用。 具体而言,职工薪酬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职工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则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企业按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企业在职工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特殊情况下,按照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也属于职工工资范畴,在职工休假或缺勤时,不应当从工资总额中扣除。 2、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集体提供的福利,如补助生活困难职工等。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有关单位(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此外,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企业提供的职工薪酬。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了改善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业务素质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职工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金额。 6、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其他有形资产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企业向职工提供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如提供给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汽车、住房等)、企业为职工无偿提供商品或类似医疗保健的服务等。 7、其他职工薪酬。比如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又称辞退福利),即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鳃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的计划中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对于这些其他职工薪酬的内容,本书暂不涉及。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综上所述,“辞退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吗?”的答案是肯定的,职工薪酬里包含有辞退福利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被辞退了,在应付的薪酬里少了辞职福利,那么你就有权到财务处索取或到法院上诉,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录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几种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几种第一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主要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一、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还是解除?
一、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还是解除?
合同到期应该是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
·工伤认定复议超过期限应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复议超过期限应该怎么办?
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国际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为两个月,已经...
·2023劳动合同法的期限都有哪些规定?
对于员工来说最关心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问题,因为现在一般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所以,很多员工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究竟签多长时间比较合适比较疑惑,那么,劳动合同法的期限都有哪些规定?介绍如下:
新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
·连续病假工资该如何计算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一、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二、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六条规定,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六...
·工伤认定后伸仲裁要多少钱
我国对于劳动者者权益是充分保护的,针对一些劳动争议,有专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进行调解。当人们不小心发生工伤之后,如果劳动关系不清,便可申请劳动仲裁。经过工伤认定之后,对于赔偿事项处理不好产生纠纷,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作为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便是,工伤认定后伸仲裁要多少钱?来看...
·家装油漆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家装油漆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如果你正在装修自己的新家,那么家装油漆工程质量问题一定是你所关心的,因为这关系到全家人的健康问题。尤其是在这个以好充次已经变成行业潜规则的今天,我们对这些问题便更应该格外重视。说到家装质量问题,家装油漆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指标,你知道家装油漆工程质...
·申请劳动仲裁后等待裁决的时限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后等待裁决的时限是多久?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
·公司要辞退员工却又让员工上班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公司要辞退员工却又让员工上班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一、公司要辞退员工却又让员工上班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只要没有真正辞退员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而且符合以下情形被辞退的也没有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强迫劳动者加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 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企业违...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相信您都知道,房屋对我们自身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因此,为了证明房子的归属权,以及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时候需要相关的证明文件,来证明房子的归属。实际中,房屋的获得方式有很多种,那么,对于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这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