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法修正案九网络造谣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网络的使用开始变得越来越频繁,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危害。下面要给您介绍关于刑法修正案九网络造谣的知识,希望您日后能合理合法地使用网络,发挥它有力的那一面,而不是有害的那一面。



一、施行。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开始施行。网络传谣、泄露个人信息等行为正式入刑。中国传媒大学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教授表示:“《刑九》为网络行为划出了底线,对保障国家网络发展将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刑九》规定
(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这是《刑九》有关网络安全的修改中意义最重大的一条,“个人信息权是否是一种人格权一直有争议,而如今刑法已经给出了肯定的答案。这个修改会影响到正在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保护的内容”。据朱巍介绍,我国现行涉及公民信息保护和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将近200部,但相关刑事保护仍然欠缺。目前,我国没有关于个人数据和信息专门的保护法,个人数据遭侵害后,涉案人员往往承担的仅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违法成本较低,刑法更具法律约束力,相关行为入刑对保护公民信息至关重要。?
(二)“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在,很多危害社会稳定的谣言都是通过互联网传播出来的。以前,人们总是忽视传播者的责任,如今《刑九》将造谣者和传播者都列为约束的对象,这将更好地净化互联网环境。”朱巍说。博客天下主编、微信公众号运营者汤涌也表示:“还受众一个清静的环境,这样才有利于优质信息的传播。”?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2、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3、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于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第一次被写进刑法,王四新表示,“这就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要加强信息保护,保障网络安全,而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也是网络提供商和用户之间建立信任关系的基础”。他建议网络服务提供商及时调整经营模式,包括减少系统漏洞、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意外发生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等。
以上就是关于刑法修正案九网络造谣的知识,希望能够对您提供一定的帮助与了解。网络是把双刃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合理合法地使用这把双刃剑,不影响社会公众的利益,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关于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知识还有不了解的可以咨询。


·法律规定有前科能适用缓刑吗?
      一般说有前科都是指罪犯在之前就有过案底了,即在这次犯罪之前就已经实施过犯罪,并且还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那在司法实务中,一般罪犯有前科能适用缓刑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有前科能适用缓刑吗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


·无期徒刑多少年可以假释
      一、无期徒刑多少年可以假释 被判处无期徒刑要执行十三年才能假释。 法律规定: 《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


·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如今的娱乐形式越爱越多样化了,赌博也被人们当做日常生活的一种娱乐形式。很有可能稍不留意娱乐就变成了犯罪。所以要知道自己是否已经涉及到赌博,一定要明确的了解赌博罪的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 一、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 1、一...


·吵架牙齿打摇会不会有刑事责任啊
      吵架牙齿打摇会不会有刑事责任啊 一、吵架牙齿打摇会不会有刑事责任啊? 如果构成轻伤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


·刑事诉讼法价格鉴定有哪些条件?
      刑事诉讼法价格鉴定要在规定的条件下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委托人和鉴定机构以及鉴定人员的相关工作都是缺一不可,包括委托书的准备、鉴定人员关于作业方案的计划、对有异议情况的解决方法。具体内容我们如下为您介绍: 一、价格鉴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委托价格鉴定;2、受理价格鉴定;?...


·新刑法渎职罪包括些什么?
      说到渎职罪,想必您一定都不陌生,顾名思义,一定是与职权有关的罪名。一般来讲,它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的便利性,作出有违法律的行为。那么,你知道法律规定的新刑法渎职罪包括什么吗?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进行介绍。 一、新刑法渎职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三百...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一、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预备和未遂有什么区别?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预备和未遂有什么区别?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预备和未遂在概念、犯罪结果以及量刑等问题上都存在区别,具体区别如下: 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都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即都没有既遂,二者都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既遂。区别的标志是是否“着手”实行行为。预备是进行了犯罪准备,但...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


·卖淫是犯罪吗 如何处罚卖淫行为
      卖淫是犯罪吗 如何处罚卖淫行为一、卖淫是犯罪吗卖淫不是犯罪行为,但是因为卖淫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法》,因此卖淫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卖淫的处罚为:1、卖淫、嫖娼的,处10-15日的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2、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大部分的刑事犯罪都是有自己的犯罪对象的,这是指相关行为所侵犯的利益,但与《刑法》所保护的法益还是有所区别的。那么对于滥伐林木罪来讲,其犯罪对象是什么呢?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请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问题。 一、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