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什么意思

将犯罪嫌疑人进行拘押,是我国执法机关人员才有的权利。羁押犯罪嫌疑人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任何人都不可以私自对在押人员进行私放。并且我国执法机关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押,肯定也是在证据充分,取得了允许的情况下才进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什么意思?


一、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什么意思?

(一)概念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行为。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监管场所的监管秩序。犯罪对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

2、客观上表现为上述主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本罪行为可以是作为,如伪造公文、篡改刑期而将罪犯放走;也可以是不作为,如明知是罪犯脱逃而故意不追捕、不阻拦。释放的地点可以在关押场所,也可以在押解途中,也可以狱外作业场所。

3、犯罪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实践中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如因间接故意或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的,应按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论处。

(三)认定

1、本罪与脱逃罪的共同犯罪的界限。非司法工作人员帮助在押人员脱逃的,应以脱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司法工作人员虽帮助在押人员脱逃,但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的,也应以脱逃罪的共犯论处;但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放在押人员的,刑法对此作了独立规定,应按照私放在押人员罪处理。

2、本罪与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界限。两罪在主体、行为对象上存在相同之外,但本罪出于直接故意,而后者出于间接故意或过失;本罪的构成不以被私放的人员实际脱逃成功为要件。也不以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而后者之构成必须在押人员已经脱逃成功,且造成严重后果。


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处罚


刑法第400条第2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名重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后继续犯罪,给社会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等等。
我们可以看出,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这样一种行为。这种情况是极不利于我国司法建设的公平公正的,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的话,那么相关执法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被告认罪律师辩护无罪可行吗?
      一场官司从开庭到判决是漫长的,这期间被告的意识形态也可能发生着不同的变化。往往在开庭前或开庭中被告受某些精神压力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犯罪。这时就可能认罪,那么被告认罪律师辩护无罪可行么,就这一问题我们为您翻阅了相关的资料,为您详细的解答。 被告人当庭认罪,辩护律师仍有权坚持做无...


·审查起诉期间又犯罪罪行会加重吗?
      一、审查起诉期间又犯罪罪行会加重吗? 肯定会加重,罪并罚,比如,判10年,A犯伤人罪,在最长的刑期到总刑期之间决定执行新的刑期,决定在10至15年之间执行刑期,犯抢劫罪判5年,则A量刑的起点是10年到15年之间。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期限的规定。“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是指...


·组织卖淫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组织卖淫罪既遂最少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


·拘役量刑标准是什么,拘役期间有什么待遇
      关于拘役量刑标准其实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拘役的刑期,作为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在被判拘役的情况下虽然有可能适用缓刑,但此时也是会留下案底的。那究竟我国对拘役的刑期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量刑标准是什么 拘役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几年?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几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刑,是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要请律师
      自诉案件是否要请律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对于自诉的...


·未成年人达到多少岁要负刑事责任
      在我国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并不是所有的公民,其中有一部分未成年人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那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究竟未成年人达到多少岁才需要负刑事责任呢?一旦要负刑事责任的,自然在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下面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完全负刑事责任 年满十六周岁...


·犯罪故意分为哪几种形式
      犯罪故意分为哪几种形式(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别,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这种认识程度上的差异并不影响直接故意的成立。只要...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各种情况有哪些
      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必须要作出严格的认定才行,此时不能仅仅看有多少个人一起实施了犯罪,这样的认定才粗略,也是有问题的。而现实中,有一些情况下虽然看着与共同犯罪很类似,但却不构成共同犯罪。那么法律规定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各种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根据上述对共同犯...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如何判?
      《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15条第1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


·绑架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犯绑架罪怎样判刑
      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对社会危害极大。为了有力惩治这种犯罪,刑法规定了绑架罪。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绑架罪追诉标准是什么,出现哪些情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犯绑架罪怎样判刑?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绑架罪追诉标...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