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现在经济飞速发展,很多城市从原先的农村逐步成为了一个城市,所以很多建筑相继也建设出来。那么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工程建设,一般都是用于人们生产生活使用的,所以如果质量存在问题就会有很多人会受到影响,所以质量检验和评定势在必行。


一、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


内容简介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优质核心课程改革教材。选取一个真实工程为贯穿项目,按施工和质量验收顺序设计了五个学习情境,分别是:地基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屋面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与评定。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适用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生学材,也可用作相关技术人员的参考用书。


编辑推荐编辑《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优质核心课程改革教材之一。


目录编辑学习情境一 地基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


任务一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准备


任务二 土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任务三 桩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学习情境二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


任务一 砌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任务二 混凝土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任务三 钢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学习情境三 屋面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


任务一 柔性防水屋面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任务二 刚性防水屋面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学习情境四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


任务一 抹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任务二 门窗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任务三 饰面板(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任务四 涂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学习情境五 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与评定


任务一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与备案


任务二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二、制度保证


1、端正经营思想,切实做到“六不准”:


1) 没有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设计不准施工;


2) 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配件,未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和业主批准,不准采购;


3) 材料、配件无合格证和材料不按规定检验或复检不合格的,不准使用(由业主下属的材料部门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品或无合格证者,除不准使用外,还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4) 上道工序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5) 各类综合管道(含其保温)、设备安装前,未试做或制样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者,不准进行施工;


6) 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特殊工作人员未经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者,不准上岗。


2、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其具体要求是:对不合格的工序、工件必须坚持返工;质量不合格的工件,不准上报工作量,同时对不合格工序、工件不准转入下道工序。


3、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和各设备制作厂及二级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是所承包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设备制作厂经理对承建的制作工程质量负责,工长对部件加工质量负责,班组长对加工工序质量负责。


管理措施


1、施工前进行质量策划


坚持质量目标管理,工程施工前各专业项目部确定本单位施工项目的质量目标及要求,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项目质量计划;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施工作业设计的编制和审定工作。


2、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指导施工


所有工程实体施工、验评严格按照国家和主管部门及设备供应商所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质量的检测以及验收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质量有问题就会使得在这个建筑上生活的人们的安全受到威胁,并且二次维修也是一件非常没有效率,且浪费资源的行为。



·过年了,欠工人的钱再不支付,当心要坐牢
      过年了,欠工人的钱再不支付,当心要坐牢 一到过年的时候,总是会出现一些“老板拖欠工资”的新闻报道。这不广东省刚刚抓捕了欠薪逃匿另起炉灶的私企老板,而此时就不会再像您认为的那样,只要把拖欠工人的工资补发了就行。毕竟该私企老板的行为已经十分恶劣了,此时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


·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我们认为此部分支出属于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属于“工资、薪金”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是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的验收规范是需要结合现在人们对工程使用的要求的。时代和各方面都在急速的发生着变化,所以现代人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其实已经越来越高。国家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也一直在不断的适应着时代的需要。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


·职工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作为用人单位,有为职工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的义务,如果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受伤,则属于工伤范畴。职工本人可以委托家属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来明确证据的伤残程度。一般情况下,劳动局受理后会在一个月内出具工伤鉴定书。那么职工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解下。 一、对工...


·由于个人工作能力或者是其他种种原因,有的朋友在入职公司不久就
      由于个人工作能力或者是其他种种原因,有的朋友在入职公司不久就可能被告知要被辞退。这个时候,大部分人想着一定找公司要一笔补偿金才肯罢休。但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其实并不是所有情况下我们都可以要公司的补偿金的,我们今天就给您详细讲讲员工入职不满半年辞退的时候我们能怎么办。一、员工...


·用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用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必须要赔偿;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具体处理: 1、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按照职工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2、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且符合...


·被拖欠工程款工程索赔技巧有哪些,诉讼时效是多久
      被拖欠工程款工程索赔技巧有哪些,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拖欠工程款索赔技巧有哪些? 1、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 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就应考虑将来可能要发生索赔的问题,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查勘施工现场,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在报价时要考虑索赔的需要。...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来保护施工方和建设单位双方各自的利益,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签订后,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基本概述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一、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可以急辞吗?
      一、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可以急辞吗 可以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劳动合同...


·聘请一般律师探视需要钱吗?
      聘请一般律师探视需要钱吗? 每个地区的标准是不同的,律师探视需要多少钱一般不需要太多,但仅仅是探视的话可能律师并不会选择接,因为一般律师都时代理案件之后才进行探视等工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监狱每个月都...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