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童工在现代社会基本很难看到

童工在现代社会基本很难看到,但是我们通过一些案例,仍然可以看到一些企业违规使用童工,对本应该进行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招聘工作,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到了法律,因为在我国童工是违法的,下面我们就一起通过法律知识来了解,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最新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64号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已经2002年9月18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00二年十月一日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也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有相关义务。

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违规使用童工首先就是对未成年人心理和身体发展的摧残,童年时期是儿童学习玩耍的时候,即使儿童自愿参加或者是儿童的监护人儿童参加企业招聘企业生产活动,在法律上也是违法的,当违规使用童工的,企业被相关部门查处之后就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最新的内容,包括童工年龄限制的要求。

·江苏省劳动关系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对于劳动关系最浅显的认知,最起码您应该知道自己给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力,而用人单位却返还给自己报酬,这就是劳动关系最基本的表现。其实员工在和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以后,不管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解决,首先就是要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江苏省劳动关系确定的依据是什...


·与工程质量整改措施有关的知识
      在一些工程的实施中可能会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个时候为了进行补救,一般内部会研究出一份可以施行,且认为有效用的整改方案,这样一套方案就被称作为工程整改方案。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这一方面的一些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质量规范以及一些标准,一般工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可分为以下几种。(一)如出现...


·申请劳动关系确认范文中应该注意什么
      如果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话,万一双方发生了劳动纠纷以后,用人单位可能会否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所以作为劳动关系当中的受害者,员工可以通过当地的劳动能力仲裁委员会对劳动关系进行确认。不过前提是需要提交申请书,所以申请劳动关系确认范文也是非常关键的一部分。 一、申请劳动关系...


·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是多久?
      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是多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包括哪些建筑工程通常都是比较大的工程,建筑工程的工程是您最为关心的问题,建筑工程质量的好与坏涉及到使用者的安全和切身的利益。建筑工程质量需要严格的制度来约束,对质量起到监督作用,但是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内容,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必须按照保修...


·劳务外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对于当代企业而言,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提升生产劳动的专业性,企业会将许多业务进行外包生产。这时就需要与承包企业签订规范的劳务外包合同,以明确权责,减少纠纷、规避风险。网的编辑将在本文中为您提供一份规范的劳务外包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劳务外包合同 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外包...


·确立劳动关系一般是劳动关系双方产生争议时所用到的一种程序
      确立劳动关系一般是劳动关系双方产生争议时所用到的一种程序,只有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才会有下一步的劳动争议诉讼存在。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确立劳动关系涉及相关法律都有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 对...


·一、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索要?
      一、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索要?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先保留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然后向仲裁委申请仲裁或者是人民法院起诉。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下...


·工作过程中擦破皮算不算工伤
      工作过程中擦破皮算不算工伤?是否属于工伤,需根据受伤的时间、地点、原因确定。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的条件或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条件,且不存在第十六条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则应当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签订的关于双方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签订的关于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履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也会出现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对于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候,根据法律固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单位要求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而经济补偿金又该如何计算呢?下面就由我来和...


·误工费损失赔偿标准应是怎么样的?
      误工费损失赔偿标准应是怎么样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