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哪些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评残标准分为10级,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本条所称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包括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也就是说,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1~10级伤残的,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员工必须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如果是在其它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不在此限。
4.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劳动法中的医疗期含义并非指劳动者需治疗的期限,而是一段解雇保护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但正好处于医疗期时,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不是治疗时间多长,医疗期就多长。医疗期期限长短取决于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和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注意:这是国内绝大多数地区的计算方式,上海的算法不一样。
5.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孕期,是指女职工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女职工生育期间,国家规定产假正常为98天,符合奖励或延长产假情况另计。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1周岁之间的期间。法律对三期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就算是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如果处于”三期“内,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劳动合同法考虑到老职工对于企业的贡献较大,再就业能力较低,因此加强了对老职工的保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如果是男性职工,通常是55岁以上了,这时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只能养着直到退休了。适用时需注意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职工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才符合解雇保护条件,如果只是年龄达到条件,但未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用人单位可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雇。
二、需提前通知劳动者方可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从《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来看,若是劳动者一方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其实相对要容易很多。但要是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就会受到诸多的限制。毕竟在这样的关系当中,劳动者基本都是处于一种相对弱势的地位,于是加强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也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对工程单价不认可能否申请司法鉴定?
在工程施工当中很容易出现各种纠纷,其中对工程单价不认可就是其中之一。通常发生纠纷的时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解决相关问题。司法鉴定机构是对专业问题的鉴定,鉴定结果是法院审判的依据之一。那么对工程单价不认可能否申请司法鉴定,需要注意什么?下面由的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对工程单价不认可...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怎样计算经济补偿?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怎样计算经济补偿?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
·原劳动合同不解除签订另一个怎么办?
原劳动合同未解除,又签了新合同,这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按新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35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
·工伤四级每月伤残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四级每月伤残待遇是怎样的1、四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无论是否退职工伤机构均需向职工支付,若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劳动法孕妇假期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孕妇假期规定是什么?《新劳动法》规定: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二、产检假的计算我国对于女...
·工作干的不好被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工作干的不好被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工作干的不好被辞退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可以被裁员,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裁员: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
·员工工伤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员工工伤处理办法是什么?
员工工伤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员工工伤处理办法是什么?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应该按照工伤流程进行。在工伤事故中,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受伤后存在后遗症,那么是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
1、及时送往...
·哪些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哪些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建筑工程质保金怎么扣除?
发包方一般在确定承包单位之后,为了加强责任主体的责任心,使得工程的质量得到更好的保障,有时会选择与对方签署扣除工程的质保金的约定,根据规定,建筑工程质保金怎么扣除?扣除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在质量事故发生之后,能及时处理。一、建筑工程质保金怎么扣除?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手续,主要有两种:...
·工程建设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受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影响,有时候
工程建设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受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影响,有时候会出现质量问题,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则可能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加强工程质量验收工作非常有必要。质量验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那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内容...
·用人单位招收童工要怎么处罚
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有关于童工的规定,而这一般都是对童工作出保护的。在我国,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童工,对于童工是严禁用人单位招用的。而要是发现单位违法招收童工的话,则就会对单位作出处罚,那此时应该怎么处罚单位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