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涉外婚姻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是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这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与抚养费。那么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相关法律适用
对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在确定涉外婚姻中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需要考虑实际的情况,包括子女的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因此,不同的家庭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是不同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
      一、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


·一、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条件是什么?
      一、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条件是什么? 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候,可以分割, 或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藏匿,挥霍共有财产,对方可以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


·夫妻不在一起多少天算自动离婚
      夫妻不在一起多少天算自动离婚?没有自动离婚制度,婚姻法规定,夫妻分居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因素,但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看具体情况。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


·子女抚养权判给男方的情形有几种
      子女抚养权判给男方的情形有几种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4、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


·一、公安机构有没有办理重婚罪责任?
      一、公安机构有没有办理重婚罪责任? 没有,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自行向法院起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


·离婚正常抚养费是多少 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现实中,不能因为男女之间解除了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就对未成年子女不管不顾,毕竟子女是自己亲生的,而在他们都还小的时候肯定也需要父母的抚养,这样才能健康的长大。因此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抚养费作出约定,那一般离婚正常抚养费是多少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离婚正常抚养费是多少 在...


·哺乳期内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如果孩子尚在哺乳期内的话,那一般孩子是尚未满一周岁的,而此时女方也要花更多的时间、精力来抚养照顾子女,那在哺乳期内男方要是萌生了离婚的念头,此时是否可以实际提出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哺乳期内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任何...


·离婚协议中抚养权可以共同抚养吗
      离婚协议中抚养权可以共同抚养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有哪几种方式?
      1.房屋买卖纠纷通常包括一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


·怎么样变更孩子抚养权?
      对于已经离婚的夫妻来说除了双方的财产很重要之外,还有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中的某一方在获得抚养权之后是需要对孩子进行赡养的同时在今后的日子中也可以进行孩子抚养权的变更。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怎么样变更孩子抚养权吧。 怎么样变更孩子抚养权 1、双方协商 夫...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打架动手的离婚吗?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打架动手的离婚吗? 夫妻打架,是否该离婚,区别对待。如果造成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可以考虑离婚。离婚的原因有多种,一般是因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否则,就不会离婚。其他原因有一方吸毒、赌博、家暴且屡教不改等。 二、有关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