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被害人指认可以刑拘吗?

被害人指认可以刑拘吗?

一、被害人指认可以刑拘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自陷风险行为应当包含要素

(一)依普通理性人之观念,该风险应具备社会相当性。如该风险现实发生可能性极其低,以至于常人往往容易忽视,则不应视为被害人自陷风险。

(二)被害人在危害结果发生之前已经意识到风险之存在。如果被害人对于风险并不知情,或者完全无从得知,则不构成自陷风险。

(三)被害人对风险本身予以明示或可推知的默示认可。

(四)被害人对于危害结果之发生持否定态度。

三、知识点拘留期限

1、公安机关的期限:一般三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检察机关的期限:十四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3、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提请批准逮捕。

·过失犯罪的两种情况有什么
      过失犯罪的两种情况有什么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


·未成年构成犯罪怎么判刑处罚
      虽然我国对未成年人给予了很多照顾、优待政策,但实际有部分未成年人在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其实也是会依法定罪,然后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只不过在对未成人的处罚上面略有不同,那究竟未成年构成犯罪应该怎么判刑处罚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构成犯罪怎么判刑处罚 未成...


·仅有行贿人口供可以定罪吗
      一、仅有行贿人口供可以定罪吗?1、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2、行贿罪和受贿罪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重要犯罪,在刑法理论上两者称之为...


·缓刑前三个月严管什么意思?
      缓刑前三个月严管什么意思?判缓刑严管三个月就是前三个月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


·贪污罪入刑标准具体有哪些
      一,贪污罪入刑标准具体有哪些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个人贪污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贪污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领导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贪污犯罪集团的贪污总...


·只要犯了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只要有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也就是说只要犯了罪,那么就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实这样的看法并不准确,因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不一定就是犯了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理由,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讲解。 一、只要犯了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刑事责任是实施犯罪行为的...


·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什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


·最高院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中涉及数额较大是什么
      最高院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中涉及数额较大的解释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规定》: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拆迁方非法强拆是否构成犯罪?
      拆迁方非法强拆是否构成犯罪?是构成犯罪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


·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日常生活中,弃婴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的谴责,还会受到法律制裁。和其它犯罪活动一样,遗弃罪也有其独有的构成要件,只有这些条件符合了,公安机关才能以遗弃罪立案。那么,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


·聚众斗殴罪判缓刑可以吗
      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往往会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追究法律责任的。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了,如果罪名成立,但是犯罪情节比较轻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可以判缓刑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 一、聚众斗殴罪判缓刑可以吗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