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哪些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哪些人可以聘请辩护人

法律规定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他人来为自己辩护。但是实际上,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他们自己委托辩护人是不现实的。那么,哪些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哪些人可以聘请辩护人这一问题。
一、哪些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根据辩护权的行使方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为自己辩护,即自行辩护权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2、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只能自行辩护,但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3、对于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辩护人。对于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随时聘请辩护人。
4、在审判阶段,对于符合法定情形的被告人,享有指定辩护的权利。
二、哪些人可以聘请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也负有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义务。
主要表现在: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的请求送交相应的律师事务所、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资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被告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最高法司法解释第165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被告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
1、辩护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2、如果被告人属于应当指定辩护的法定情形,不予准许。
也就是说,在法定情况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为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指定辩护的义务。
上述就是对“哪些人可以委托辩护人”这个问题的解答。辩护人在整个诉讼程序中通过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达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但实践中,还是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辩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兼职是否违法
      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兼职是否违法 ?现在经济发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物价飞涨,人们面临的竞争也越来越大,如果一份工作的工资不足以满足需求,有些人可能就会选择利用业余时间兼职,赚多点钱,那么有些人就会有疑问,这样会不会违法? 1、首先,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兼职并不违反法律。 我国...


·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


·一、劳务派遣人员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么?
      一、劳务派遣人员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么?不能辞退,这是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员工可以和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协商解决,还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


·视同工伤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视同工伤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的规定?工伤赔偿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相应的参考依据是:(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是第几条根据《劳动合同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是第几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


·工程质量符合允许的误差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符合允许的误差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如果不能保证工程质量不仅会给公司企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还可能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事故。但是工程的每一环节在安全的范围内又允许存在一定的误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允许的误差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


·无锡工伤鉴定多久一次?
      无锡市民在工厂上班的时候,有时候会被机器设备砸伤,这种情况下,职工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鉴定。只有拿到工伤鉴定书,职工才可以向企业索赔,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鉴定可以企业,也可以是个人提出。那么无锡工伤鉴定多久一次?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无锡工伤鉴定多久一次? 职工发...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形式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形式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方式。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①辞职权: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②特别...


·劳动关系中补缴社保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关系中补缴社保仲裁时效是多久 一、劳动关系中补缴社保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关系中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仲裁时效是1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


·私人老板欠工资怎么要?
      私人老板欠工资怎么要? 私人老板欠工资怎么要?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签订劳动合同后走人会怎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
      签订劳动合同后走人会怎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直接走人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