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了此前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二审案件没有举证期限,若提供新证据,除不开庭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以外,其他应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的旧规定。同时《解释》规定在缩短庭审前准备阶段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的同时,又给当事人提供了在之后提供反驳证据或补正证据的机会;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的方式——简单规定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更符合民事诉讼实践要求。二、劳动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上述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三、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合同诉讼建立在对劳动合同纠纷已经先申请了劳动仲裁的基础上,不过,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也是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作出的,而拿到仲裁书以后的15天之内就得起诉,所以大多数的证据基本上在劳动仲裁期间就应该足够充分了。


·哪些收入可以不算在工资里面
      哪些收入可以不算在工资里面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


·如何确定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确立:
      如何确定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确立:1、双方的主体是否合格,也就是说企业和劳动者是否是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比如一个杂货店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户登记证,现在该店伙计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这样就不能支持。反之,如果这个店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的个体户执照,也就...


·房地产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怎样解决
      房地产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怎样解决 在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如火如荼。很多有资金的人都会选择房地产的投资,希望在房地产事业中获得一杯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工程建设之前需要由房地产工程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在下文,我们将针对房地产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机制为您详细介绍,来...


·员工未签劳动合同离职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早就已经打破了过去的行政分配式的这种劳动用工体制,但是劳动合同制度的深入和推进并不不能忽略落实的并不足够完善的这一问题,实际的调查结果就是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民营企业不胜枚举。但是,员工未签劳动合同离职的流程还是要按照正常的辞职流程进行,包括写辞职信,交接工作,办理...


·2023年劳动法辞退员工新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员工新规定是什么?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3、服务态度很差,...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因不清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一些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经常会跑冤枉路。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在实践中,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一裁终局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可以主张赔偿吗?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可以主张赔偿吗?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可以主张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


·刚工作想辞职入职需要一天吗?
      对于员工来说,一个公司的福利与环境直接影响着员工是否能够长久的在这个公司工作,而有些时候往往还没了解这个公司环境的待遇如何就直接上岗工作了,但是在工作中发现与自己预期所想的不符,那这个时候刚工作想辞职入职需要一天吗?我们整理了有关的答案,您阅读一下吧。 一、刚工作想辞职入职...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付出劳动就可以得到一定的报酬,我们平常所说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付出劳动就可以得到一定的报酬,我们平常所说的工资就是劳务报酬的一种,但是劳务报酬不是仅仅只指工资,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平衡各行各业之间的工资,使市场经济的配局更加合理有序,国家以及各省颁布了工资指导线,今天为您介绍,成都工资指导线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2...


·在我国工程质量问题一般为什么?
      在我国工程质量问题一般为什么? 在建筑的行业中,工程质量检测是预示工程完成的最后一个阶段,工程质量的好与坏意味着使用者的生命是否安全,因此工程质量的问题处理不可以马虎。工程质量问题一般为什么,这个问题就是您所不了解的,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工程质量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在劳动合同中出现违约的也是比较常见的,既然一方有违约行为,这
      在劳动合同中出现违约的也是比较常见的,既然一方有违约行为,这个时候另一方就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具体来说这个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一、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继...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