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模板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模板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具体的内容是什么

模板工程的质量要求

1.1模板安装工程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1.2模板拆除工程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二、模板工程的质量通病及监理控制

2.1模板工程的常见质量通病

2.1.1模板施工不符合要求:

(1)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能保证;

(2)无模板设计方案;

(3)整体性、密闭性达不到规范要求;

(4)未按验收规范对模板工程作同步验收。

2.1.2轴线发生位移:

(1)轴线定位错误;

(2)墙、柱模根部和顶部无固定措施,发生偏差后不作认真校正,造成累积误差;

(3)不拉水平和竖向通线,无竖向总垂直度控制措施;

(4)支模刚度差,拉杆太稀,间距不规则;

(5)不对称浇灌混凝土,挤偏模板;

(6)螺栓、顶撑、木楔使用不当或松动,用铁丝拉结捆绑,变形大;

(7)模板与脚手架拉结。

2.1.3模板体系产生变形。

2.1.4标高传递发生偏差。

2.1.5接缝不严、接头不规则。

2.1.6隔离剂涂刷不符合要求。

2.1.7模板自身清理、模内清理不符合要求。

2.1.8封闭的或竖向模板无排气口、浇捣口。

2.1.9斜模板支设不符合要求。

2.1.10拆模使混凝土受损:

(1)支模不当影响拆模;

(2)拆侧模过早,破坏混凝土表面及棱角;

(3)承重底模及其支架未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拆模。

2.1.11其他支模错误:

(1)未按规定起拱;

(2)支模中遣漏预埋件、预留孔洞;

(3)合模前与钢筋及各专业未协调配合。

2.2模板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

2.2.1审核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

根据主体工程的结构体系、荷载大小、合同工期及模板的周转情况等,综合考虑承包单位所选择的模板和支撑系统是否合理,提出审核意见,审核中要重点审定。

2.2.2对进场模板规格、质量进行检查。

2.2.3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模板隔离剂(脱模剂)的有关资料。

2.2.4墙、柱支模前应先在基底弹线,以校正钢筋位置,并为合模后检查位置提供准确的依据。

2.2.5为防止胀模、跑模、错位,造成结构断面尺寸超差、位置偏离、漏浆造成蜂窝、麻面、模板支撑应符合模板设计要求及施工方案规定。

2.2.6对模板拼缝、节点位置、模板支搭及加固情况,应认真检查,防止漏浆及缩颈现象。

2.2.7梁、板底模当跨度≥4m时应起拱,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一般起拱设计宜为1/10~3/10。

2.2.8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标高、尺寸应复核;预埋件固定方法应可靠,防止位移。

2.2.9模板在下列情况下要开洞:一次支模过高,浇捣困难;有大的预留洞口,洞口下难以浇筑;有暗梁或梁穿过;钢筋密集,下部不易浇筑。

2.2.10合模前钢筋隐检已合格,模内已清理干净,应剔凿部位已剔凿合格;合模后核验模板位置尺寸及钢筋位置,垫块位置与数量,符合要求才能浇筑混凝土。

2.2.11模板涂刷隔离剂时,应清除模板表面的尘土和混凝土残留物,再涂刷,涂刷应均匀,不得漏刷或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2.2.12混凝土整体结构的拆模控制:

(1)整体式结构承重模板,应控制与结构同条件养护试件达到下表规定的强度时方可除: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板 ≤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悬臂构件 ≥100

(2)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其棱角不因拆模而损伤;

(3)在拆除模板过程中,如发现混凝土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暂停拆除,经过处理后方可继续;

(4)大模板墙体施工,在常温下墙体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1.2Mpa。

上述文章的内容呢就是对模板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这一问题的具体的回答,上面列举的都是验收标准的条例。我们不难看出其实验收的标准制定的是很详细的,施工方一定要严格的遵守这些标准才能够顺利的完成最后的验收工作。这是关于生命安全的大事。




·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有补偿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对于试用期辞退员工,按情况不同有的需要补偿,有的不需要补偿。一般来说,劳动者主动解除...


·经济仲裁不适用劳动争议吗
      经济仲裁不适用劳动争议吗?经济仲裁不适用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区别是: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解除劳动合同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


·餐饮工人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关于餐饮界存在一个普遍的问题就是,餐饮界员工的文化水平是有限的。很多都是高中,甚至初中文化的普遍多一些,所以不可否认的是,餐饮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当中,有很多情况下都是属于无效合同,合同的主体内容都是不公平的。所以作为餐饮界的员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提前了解一下餐饮工人劳动...


·在我国工程发包方式主要有什么?
      工程的修建其实都是始于发包的,而且市场上的这些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对于投资者的发包的消息肯定也是非常关注的,投资人也是需要通过发包才能够筛选出对当前这项工程最为合适的承包者,对工程的质量,投资造价款等都是有积极影响的。接下来我们主要介绍的内容是在我国工程发包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在...


·对于一个成都建设公司或者是成都人来说,知道哪里有成都建设工程
      对于一个成都建设公司或者是成都人来说,知道哪里有成都建设工程纠纷律师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这主要是因为律师可以更好的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那么,你知道哪里可以找到成都建设工程纠纷律师吗?律师业务范围有哪些?不要着急,的我们将就上述问题作出分析。 一、律师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欠债被法院判决后怎样扣工资?
      欠债被法院判决后怎样扣工资?法院批准扣债务人工资收入的,能扣多少钱依据债务人工资而定,但工资不能全部扣除,需要保留债务人一定的生活所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


·没签劳动合同前能毁约吗?
      没签劳动合同前能毁约吗?没签劳动合同前能毁约,单位没有订立合同并没有缴纳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


·拖欠工程款 如何解决?
      拖欠工程款 如何解决? 一、工程款拖欠的后果包括哪些? 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 1、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前几年在春节前都要帮农民工讨工钱,表面看是施工方拖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业主方拖欠工程款。业主拖欠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就没钱付工...


·工伤2023年伤残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伤残赔偿是在做过伤残鉴定等级以后,才会涉及到的具体赔偿金。每一级别的的赔偿金额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具体到生活当中,如果员工遇到工伤的情况下,其实每一个人可以领取到的伤残赔偿金额都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2018年伤残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2018年伤残赔偿标...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中处罚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中处罚的内容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中处罚的内容是什么?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