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同时与2个公司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同时与2个公司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劳动者或者是用人单位出现法律规定的的情形时,双方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说劳动者同时与2个公司签劳动合同,并且违反了竞业禁止的规定的话,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具体解答如下:

一、对同时签二家劳动合同,法律并未禁止。所以签双份合同并不违反劳动法。

二、新劳动合同法已再次明确,员工可以签订双份合同。如其中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就允许员工可以多份劳动合同。

三、签双份合同是否对在职的任意一家公司造成损害这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双份合同并不必然造成对在职企业的实际损害。如有的员工兼职,在业余时间打工,法律是不禁止的。

2、双份合同,如兼职公司的工作,影响了现在职工作的工作,并是已严重或经在职公司教育后,仍不改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见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四款。

3、兼职工作,对在职企业造成损失的,兼职企业具有连带赔偿责任---这是由在职企业举证,一般在职企业很难举证。

综上,兼职工作并不违法。只在给在职企业造成实际损失或严重影响时,才具有赔偿责任。即兼职赔偿是有条件。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69条第2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一般认为,全日制劳动者做兼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

如我国《国家公务员法》禁止国家公务员进行兼职;

一是公司法》禁止担任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经理人员兼任同类企业的职务;

二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禁止劳动者兼职;

三是兼职没有侵犯原用人单位的利益,没有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影响;

四是单位知悉后没有责令其停止兼职。换言之,如果法律或用人单位明确禁止兼职,那么劳动者一旦出现兼职行为,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得兼职,但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影响了本职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对本职工作造成影响,但单位知悉后已经责令其停止兼职,而劳动者拒不改正我行我素的,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同时与2个公司签劳动合同会的相关资料,从上文当中我们可以看出,劳动者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是完全禁止的,而是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是否违反竞业禁止或者是影响正常工作的原因,如果有的话是不允许签订的。

·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工资,需要怎样办理
       一、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怎么样去讨回工资?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下发载有劳动者姓名的各种文件:通知、工作任务、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这些证明材料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


·一、普通工伤退休后的待遇有哪些?
      一、普通工伤退休后的待遇有哪些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


·江苏省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
      江苏省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 随着我国法规的不断健全,我国的工程质量从建设到竣工后验收,都是比较严格的。现在的正规的工程建筑的质量,是完全可以让广大市民放心使用的。各级政府在检验工程质量的时候,对于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我们现在为您介绍的是江苏省工程质量...


·企业裁员如何赔偿员工
      企业裁员如何赔偿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


·一、劳务工是不是随时可辞职的?
      一、劳务工是不是随时可辞职的?不可以随时走,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


·双倍工资的适用情形包括哪些
      双倍工资并不是说你工作两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就给两年的双倍工资,我国其实对给付双倍工资是规定了相应的适用情形的,那到底双倍工资的适用情形包括哪些呢?可能很多劳动者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双倍工资的适用情形包括哪些 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争议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一般需要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之后,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才可以提起劳动诉讼。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不是什么争议都受理,那究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争议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


·劳动法为了保护好所有劳动者在单位所应当享受的权益
      劳动法为了保护好所有劳动者在单位所应当享受的权益而将相关事项都详细地规定在内,比如单位如果没有履行好通知劳动者被辞退的义务就必须用金钱来弥补其损失,而这些赔偿金就被称之为是代通知金。下面一起来看看劳动法关于代通知金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关于代通知金的规定是什么? 代通知金就是...


·公司拖欠多少工资会构成犯罪
      公司拖欠多少工资会构成犯罪 按规定,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如果有能力支付工资但不肯给,接到劳动部门决定后还是不给,一旦拖欠工资达到一定数额的,即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因此,确定公司是否构成该罪,需要先确定拖欠多少工资将构成犯罪。 实际中,法律上对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数额没有明确...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方面?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方面? 由于工程质量关系者人民的生命安全,故而各方单位都采取了一些措施,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控,但尽管如此,工程质量事故依旧时有发生,为了及时处理此类事故,较低损害范围,相关单位按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制定了一些处理办法,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处...


·我们一般常说的劳务关系指的是两个或者是超过了两个
      我们一般常说的劳务关系指的是两个或者是超过了两个的一个平等主体,双方通过相应的劳务合同从而建立的一种据有相关的法律效应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这一份劳务合同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进行表达,也可以通过口头形式或者是其它形那么双方当事人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面,劳动者那一方死亡应该怎么进行赔偿...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