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胎儿的抚养请求权是什么?

胎儿的抚养请求权是什么?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民事纠纷的问题,遇到这样的问题首先需要制作的就是去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甲依据相关的法律来进行解决,也就是起诉解决,法院将会按照相关的法规来公平的处理保障双方的权益,那胎儿的抚养请求权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胎儿的抚养请求权是什么?
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但是针对胎儿的侵权行为同其他侵权行为相比具有自己的特点,因此,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就有一些特殊性:第一、侵权行为的间接性。其他的侵权行为都是直接实施于客体的,但是针对胎儿的侵权行为并不直接实施于客体(胎儿),而是直接实施于母体,由于母体之健康受到影响,间接地影响到胎儿,使胎儿健康受损。第二、损害事实认定的时间性。其他的侵权行为,在行为发生后损害事实一般情况下即能确定,即使行为发生时不能确定,间隔的时间也不会太长。但针对胎儿的侵权行为,除抚养请求权可以在胎儿出生前确定之外,其他的损害事实的确认须等到胎儿出生后方能确定。有的在胎儿出生时即可确定,但有的须等上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确定,如风靡美国的des保胎药案。第三、侵权行为发生时间的特定性。对胎儿的侵权行为一般发生在其受孕后出生前的这段时间,只要这段时间内发生的行为影响到胎儿的健康权益,都可认定是侵权行为,哪怕从生物学和医学意义上讲其还是受精卵或胚胎也在所不问。如果其出生后因侵权行为受到损害,则不能认定为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但在特殊情况下其因受孕前发生的侵权行为而损害其父母的健康但其父母不知的情况下(如环境污染、医生输入带有病毒的血液至父母生殖遗传功能受损),胎儿在受孕前发生的行为也可认定为侵权行为。第四、请求权行使的前提性。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是以其活着出生为前提的,如果其出生时是死体的,则不在考虑其请求权。如果因一行为致使母亲流产则该行为只能被认定为对母亲身体的侵害,不能认定为是对胎儿的侵权行为。
二、民事责任
《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都使用了“请求”一词,这个词早已成为民法上的术语,其含义是指当事人一方请求他方做某事。这种请求是“有权请求”,是一种权利,即“请求权”。民法上的“请求”一词含有客气的意思,是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表现。《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关于请求权的规定,是对德国民法请求权体系的借鉴与变革,这意味着也是对德国请求权理论的借鉴与变革。《德国民法典》的请求权体系是根据德国学者温德沙伊德的请求权理论建立的。《德国民法典》总责编第194条第1款规定,向他人请求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权利(请求权),受消灭时效的限制。请求权成为贯穿民法典各部分的内容,从而建立了请求权体系。温德沙伊德认为对物权是无限多的请求权构成的,对物权人有针对一切人的请求权,物权请求权针对的是某种消极的东西,是一项不作为。温德沙伊德还认为,物权请求权也可以要求他人进行作为,这主要是对物权受到侵害的情形;由于这种侵害,其就转换成了要求消除侵害的请求权。《德国民法典》的立法者接受了温德沙伊德提出的物权请求权这一术语及其含义。《德国民法典》颁布多年之后,“支配权”这一术语才被提出,再往后,支配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被学者普遍接受。在通常情况下,物权表现为支配权,当物权收到侵害时才产生请求权。随着民法理论的发展特别是支配权概念的确立,温德沙伊德的物权请求权的第一种含义已被否定,剩下的仅是第二种含义,即物权受到侵害时发生请求权,从区分债务与责任的观点来说,这种物权请求权的性质是物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在生活中我们也许会遇上一些抚养请求权的问题,而对于胎儿抚养请求权的案件也时有发生,解决这类问题由于事件的复杂性比较难解决,但是也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尽可能的去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权益都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财产怎么算?
      当今社会离婚已不再如以往那样少见了,出于社会观念、社会地位、情感破裂等原因,我国的离婚率渐渐攀升。结婚后,夫妻的财产也算是二人共有了,但是离婚了,财产又应该如何分配呢?根据法律规定的夫妻离婚财产怎么算?分配原则又是什么呢? 一、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法》...


·一方起诉重婚多久能完成?
      一方起诉重婚多久能完成?一方起诉重婚一般在6个月内审理,对于审限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回能延长审限。人答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


·一、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


·起诉离婚的时候
      起诉离婚的时候,被告是不同意离婚的,且不愿意满足原告方的各种要求,因此也不愿意出现在法庭与原告对峙。因此就会出现对方起诉离婚不出席的现象。这种情况的发生,会导致案件审理无法正常进行下去,只有原告和被告同时出现,才能正常受理。下面做详细的介绍。 起诉离婚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


·配偶重婚报警警察会立案吗 一、配偶重婚报警警察会立案吗?
      配偶重婚报警警察会立案吗 一、配偶重婚报警警察会立案吗? 会,重婚罪的立案标准: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


·分居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分居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


·女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有哪些?
      不管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对于那些享有孩子的抚养权的主体来说,都是需要将孩子抚养至成年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民事主体,不履行抚养孩子义务的情形,此时,在掌握女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之后,可以提出诉讼请求。 一、女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有哪些? 《婚姻法》第21条第2款...


·不想离婚可以拖多久 老公出轨要离婚怎么办
      生活中,夫妻一方想要离婚,但此时另一方不一定也想,因此就会出现僵持不下的情况。而作为不想离婚的一方就一直拖着,那这样的情况下不想离婚可以拖多久呢?虽然此时无法协议离婚,但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离婚的。下文中我们为你带来相关知识,帮助你解答疑惑。 一、不想离婚...


·在我国家庭暴力法律怎么处理?
      在我国家庭暴力法律怎么处理?1、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


·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是包括离婚起诉的诉讼阶段以及审理阶段和最后的开庭判决阶段。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 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是...


·房屋价格上涨,卖家反悔,法院能否判决继续履行?
      1.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要有一个正确的导向,这就是要使合法有效的合同继续履行,以维护交易的安全性及合同的稳定性,维护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 2. 法院对于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判决合同解除。 3.第一,合同已经无法实际履行,比如,善意第三人已经取得了...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