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法控制下交付是什么意思

刑诉法当中对于毒品的侦查手段有着专门的规定,可能您在影视剧当中都有见到过我国公安部门卫为了捉拿贩毒制毒的相关犯罪嫌疑人而采取的一些特殊侦查手段。包括卧底或者是其他的有助于公安机关破案的特殊方法,其中有一种叫控制下交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控制下交付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诉讼法控制下交付是什么意思?

“控制下交付”是指侦查部门发现有关犯罪线索后,将整个交易置于警方的严密监视控制下,按照事先计划,将毒品等违禁品最终交付给接货人,并以此发现并将涉案人员一网打尽的侦查措施。该措施广泛运用于世界各国毒品犯罪侦查中。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二、毒品交易的侦查手段

(一) 内线侦查

毒品案件隐蔽性很强,在侦破毒品案件过程中,必须设法了解毒品活动的有关情况,如毒品的数量、隐藏地点、运输方式、贩毒人员、有无武装、启运时间和交付时间、地点等。这些情况靠外围调查是很难获取的,必须依靠内线侦查。内线侦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隐蔽力量贴靠

隐蔽力量贴靠分为主动贴靠和被动贴靠两种情况。所谓主动贴靠,是在毒品案件的预谋阶段,为近一步摸清贩毒分子的活动情况,取得犯罪证据,选择条件合适的隐蔽力量主动进攻,贴靠贩毒分子,以便随时了解贩毒活动的有关情况。

所谓被动贴靠,是指贩毒分子主动找到隐蔽力量,要求其在贩毒活动中担任一些任务,如运输毒品等。隐蔽力量在缉毒侦查部门的指挥下,打入贩毒分子内部,以便随时了解贩毒活动内容,调动贩毒分子,促其暴露,使其落入我方设计的圈套。

2、拉出“逆用”

有些贩毒案件隐蔽力量可能无法贴靠,在这种情况下为改变侦查的被动状态,可以选择贩毒分子中的合适人物进行拉拢、教育,使其为公机关的侦查服务。在缉毒实践中可以被拉出“逆用”的贩毒人员主要包括运输毒品人员、坦白自首的贩毒分子以及了解对整个贩毒活动或者知晓关键情节的其他涉案人员。

(二) 技术手段侦查

毒品犯罪分子一般比普通刑事犯罪分子具有更强的反侦查意识,同时因为毒品案件侦破周期较长、地域跨越较大,在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使用技术侦查手段难度相对较大。使用技术侦查手段时应该注意:

1、 交控对象要准确

毒品案件侦查部门交给技术侦查部门进行监控的对象必须是确有毒品犯罪活动或者重大毒品犯罪嫌疑的人员,不能随意滥用。因此,只有在多方证据或迹象表明侦查对象正在预谋或进行毒品犯罪活动的情况下,才能交给技术侦查部门进行监控。

2、 交控要求要明确

毒品案件侦查部门在将侦查对象交给技术侦查部门进行监控时,一定要明确监控要求。包括使用何种手段监控、监控对象的哪些活动等。

3、 认真分析研究监控材料

毒品案件侦查部门对技术侦查部门所获取的有关监控对象的材料要及时整理、分析和研究,需要破译、翻译的要及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处置。

4、 要协同作战

毒品案件侦查部门要把案件侦查的进展情况、内线贴靠所提供的情况及时全面地提供给技术侦查部门,使技术侦查部门对案件能够全面了解,为其在监控过程中获得主动权奠定基础。

5、严格坚持审批制度

毒品案件侦查部门要对各种技术侦查手段的使用有所了解,并且要严格按照使用技术侦查手段的有关规定来办理相关手续,禁止滥用。

(三) 金融调查

金融调查是指毒品侦查部门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配合下,对贩毒非法收益和金融领域资金的可疑流动依法进行的调查工作。金融调查分为主动式金融调查和被动式金融调查两种。主动式调查是指主动对金融领域内可疑资金的流动情况进行调查;被动调查是对在案毒品犯罪分子的财产和非法收益流向进行调查。进行金融调查应该掌握以下基本要领:

1、了解涉毒洗钱案件的规律

涉毒洗钱案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存置阶段、漂白阶段和整合阶段。存置阶段使之将毒品犯罪的非法所得,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初步处理,如购买地产、外币或直接存入银行等;漂白阶段,是指通过比较复杂、多层次的金融交易来掩饰毒品犯罪非法收益的性质和来源;整合阶段指行为人将经过漂白后,以合法名义将资金投入到正常的经济活动中。对于毒品犯罪分子而言,三个阶段中,存置阶段是最难操作和最容易被发现的,因此侦查机关应注意从存置阶段入手,打开案件突破口。

2、正确把握追缴范围

追缴毒品犯罪分子的非法收益时,要正确区分非法收益与合法收益的界限,属于依法追缴范围的一律予以追缴。

3、 其他

毒品犯罪是一种地域范围跨度大、流动性强的犯罪,因此在采取金融措施时,必须注意加强区域和国际合作,防止毒品犯罪分子逃避追缴。

(四) 控制下交付

控制下交付是指毒品犯罪侦查部门发现有关毒品犯罪线索的前提下,将毒品至于警方的严明监视、控制下,按照毒贩事先计划或约定的贩毒方向、路线、地点和方式,顺其自然,交付毒品。这项侦查措施可以使禁毒侦查部门控制毒品贩运的全过程,并以此发现所有的贩毒人员并将其一网打尽。控制下交付是国际上常用的而且非常有效的侦破毒品案件的侦查措施。

控制下交付分为国内控制下交付和国际控制下交付、毒品控制下交付和代用品控制下交付以及打入型控制下交付和外围控制下交付三种形式。实施控制下交付应首先经过研究讨论后作出实施决定,然后制定有关方案。

实际上控制下交付是指我国公安部门在针对毒品交易时候的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就是我国公安部门实际上已经发现了相关的线索,但是并不及时的进行制止,而是在贩毒分子进行交易的过程当中,将其一网打尽。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计算方式:营养费赔偿金额...


·商标驳回复审分析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商标驳回复审分析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3. 企业简介 4. 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5. 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6. 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


·离婚财产车分割问题一般怎么解决?
      离婚财产车分割问题一般怎么解决?1、分割一方名下的车辆,应该以离婚时车辆的价值为准,而不是以当时购置价格为依据,折旧是家电及车辆、房屋装修等消耗品上的常见情形。如果双方能够协商的,可以通过向车辆中介市场打听二手车辆的市场价格,也可以用行业通用的成交均做参考。上面的内容都是双方可以...


·免检车辆有违章能领年检标吗
      免检车辆有违章能领年检标吗 一、免检车辆有违章能领年检标吗 车辆在有交通违章记录未处理的情况下是不能通过年检的,需要在年检前查询交通违章记录对其存在的违章进行处理后,才能拿到免检标志;同时依据我国现行的规定,新车是具有六年免检期的,在免检期内,机动车不需要上线检测,只需要办理...


·开车上路需要驾照,没有驾照就开车的属于无证驾驶,而这样的行为
      开车上路需要驾照,没有驾照就开车的属于无证驾驶,而这样的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中的一种,本身就是很危险的,现实生活中由此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也比较多。而造成交通事故多少还是会造成损失,那么此时无证驾驶交通事故由谁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无证驾驶交通事故由谁赔偿...


·实践中,因司机醉驾而发生惨烈交通事故的例子比比皆是,因此,我
      实践中,因司机醉驾而发生惨烈交通事故的例子比比皆是,因此,我国相关法律对醉驾行为有着严厉的处罚制度。司机醉驾被交警查获之后,除了会接受吊销驾驶证、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刑法对醉酒驾车怎么处罚?醉驾的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醉酒驾车...


·交强险与三责险能同时赔偿吗?
      在当今社会上不管是工作还是学习都会涉及到保险方面的知识,那么保险又分很多种,又养老保险和强制险等等,那么今天给您来介绍一下交强险之类的问题,那么交强险与三责险能同时赔偿吗?它在保险方面上具有哪些规定,由于其他的保险有哪些不同呢?今天给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交强险与三责险的区别第...


·其实交警部门在处理醉驾案件的过程当中,有一些司机还是认为自己
      其实交警部门在处理醉驾案件的过程当中,有一些司机还是认为自己挺冤枉的。因为觉得明明就没有喝醉,但是却会被认定为醉驾,依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既然制定了醉驾的标准,肯定都是经过严格的审批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醉驾血检98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醉驾血检98是否可以申请取...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法律常识 1、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未交付标的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未交付标的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合同法》除了在第129条规定了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会给事故受害一方,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而受害方有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具体会涉及到哪些法律信息呢?下面小编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2001年,最高法院颁布的民事侵权精神损失赔偿的相关解释中规定: 1.每一个自然人个体可以因为遭受生命权利、健康...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