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最新离婚诉讼管辖权该怎么确定

夫妻诉讼离婚的,此时需要先确定好管辖法院,毕竟不是所有的法院对你的离婚案件都是有管辖权的。如果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不对,那么就会导致案件不被受理,自然最终也无法达到离婚的目的。那最新离婚诉讼管辖权该怎么确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最新离婚诉讼管辖权该怎么确定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必须向该公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但没有经常居住地,即没有在任何地方居住达一年以上,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则须向其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应向其原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应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公民被注销城镇户口,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也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应向被告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被劳动教养或监禁,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也被劳动教养或监禁的,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1年以上的,应向被告原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1年以上的,应向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为军人的,非军人一方对其提出离婚诉讼,或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为非文职军人,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军人为文职军人,一般向文职军人方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是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则应向非军人一方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非军人一方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驻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二、离婚时要注意什么
1、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2、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3、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4、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因此在具体的管辖、审理期限上面自然也是要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操作。一般在诉讼离婚的时候,也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不然就有可能给当事人利益造成损害。


·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离婚理由
      现如今由于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都没有进行过婚检,导致在婚后出现很多问题。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在婚后发现配偶有生理缺陷,此时木已成舟双方已经是夫妻了,要是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缺陷的话,是否可以提出离婚呢?换言之,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离婚理由?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


·遗赠抚养必须签协议吗?
      在现实生活中,个人财产在去世后一般都由亲属自行进行分配,也有的会留下遗嘱。但是对于一些鳏寡老人而言,其无子女可以养老送终,这种情况,一般会选择和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确保自己的生活有人照顾,去世后有人料理后事。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遗赠抚养必须签协议吗? 遗赠抚养必须签协议吗...


·个人婚前财产包括哪些2023
      个人婚前财产包括哪些1、其实婚前财产有哪些?就是指的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包括的有不动产权和动产,比如说自己在结婚前的存款,工资,房子,车子,做生意赚的钱,自己挣来的所有资产,不管是投资后取得的收益,还是别人赠与房产。2、在我国的法律上规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婚...


·俩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分?
      婚姻本来是美好的但是两个人长期相处,会出现矛盾激化的情况最终两个人走向离婚的道路,如今在法治手中离婚要走法律程序,在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秋分是关于财产分割,在婚姻法中有关于财产分割的详细说明和规定,那俩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


·离婚协议怎样写,要注意什么
      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来讲,书写一份内容能够保障自身利益的协议书是很重要的。那么这个离婚协议怎样写呢?在书写的过程中又有哪些注意的地方?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怎样写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


·根据法律规定第三者可以起诉重婚?
       一、根据法律规定第三者可以起诉重婚? 根据法律规定第三者可以起诉重婚,但必须是是以受害者的身份才能够起诉。必须是第三者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第三者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 ...


·婚姻法规定什么疾病不能结婚
      婚姻法规定什么疾病不能结婚 一、婚姻法规定什么疾病不能结婚 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


·一、刑法中不构成重婚罪的?
      一、刑法中不构成重婚罪的有哪些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


·就协议离婚的程序和诉讼离婚的程序
      就协议离婚的程序和诉讼离婚的程序,其实我国都是有明确要求的。而通过对比,自然也能知道诉讼离婚的程序更为复杂一些,这也就导致大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先选择协议方式。那么具体而言法律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一方有过错该怎么分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一方有过错该怎么分 应当平分,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假离婚既可以发生在登记离婚程序之中 , 也可以发生在诉讼离婚程序之中。前者为假离婚登记 , 后者为假离婚调解...


·起诉离婚家人代签可不可以
      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婚姻生活可能会因为各种实际原因导致离婚。有些人在处理离婚事物的时候,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自己又因为各种原因自己不想出庭,相关的证件和手续想要通过家人来代签。对于这种情况,在我国的法规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起诉离婚家人代签可不可以呢? 一、起诉离婚家人代签可...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