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国家机关工作在审核行为人设立公司的申请时,首先要审核其是否满

国家机关工作在审核行为人设立公司的申请时,首先要审核其是否满足设立公司的条件,其次还要审核设立公司的流程是否正确,如果其滥用职权,批准了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公司成立,那将构成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受到刑事处罚,那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刑事处罚是什么呢?

一、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本条所定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二、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我国《公司》、《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证券法》 、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申请登记程序、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的条件和审批程序,都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通过法律授权给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券管理部门对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者登记。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条所称"有关主管部门"是指负责对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审核、批准或者登记的国家机关。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对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是明知的,对非法批准、登记可能会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持放任态度。至于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贪图钱财等不法利益,有的是因碍于亲朋好友情面而徇私舞弊,有的是出于报复或嫉妒心理而徇私舞弊等。动机如何对本罪构成没有影响,可以在量刑时作为因素之一予以考虑。要想构成该罪,还必须满足四个构成要件才行,这里有一点要注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之后,必须要使国家或者人民的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就不满足该罪的客观要件,就无法构成该罪。


·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怎么判定?
      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怎么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一、个人劳动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一、个人劳动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多少?个人劳动合同违约金标准应当由个人与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在法律上规定了上限不得超过30%。1.劳动者从公司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即可。2.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


·一、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怎么做好?
      一、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怎么做好?个人申请工伤鉴定与单位申请基本一致,通常需要做好以下环节:1、进行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2、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评定。3、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


·工伤认定复议期限是多久?
      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发生事故导致职工受伤的单位应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也可自行申请。若职工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服,可在拿到决定书之日起一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议收到决定书后尽快决定是否复议。有需要可咨询的专业律师。工伤认定复议期限是多久?以下是相关资料: ...


·革除劳动合同是要由合同两边的一方提出的来的
      革除劳动合同是要由合同两边的一方提出的来的,就是符合必定条件可以革除,但是也可以不提出革除而持续实行合同,带有片面性的。而中止劳动合同是只需达到规矩条件就自动实行中止的,符合必定条件有必要且自动中止,无需两边的片面自愿。下面我们带您来详细的了解不签署劳动合同公司要承担什么后果? ...


·工伤劳动关系怎样确立?
      劳动者遭遇到工伤事故的伤害后,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赔偿的第一个步骤是进行工伤认定,而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确定的劳动关系,只有这个劳动关系确立了,劳动者才有依据去申请工伤认定,只有工伤认定通过了审查,劳动者也才能继续申请工伤赔偿,那么,工伤劳动关系怎...


·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此时都需要按
      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此时都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对劳动者做出相应的赔偿的。但就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


·一、公司没跟我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公司没跟我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 公司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对仲裁结果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定于2001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定于2001年,其目的在于,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管理,规范房地产业的市场,同时本办法还明确了各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其目的不仅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该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建筑。该办法有九章,其中包括一章总则和一章附...


·劳动争议案件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案件时效是多久? 一、劳动争议案件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


·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可否立即辞职?
      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可否立即辞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38条的规定,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劳动者...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