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警察工伤鉴定7级赔偿多少

我们都知道,所谓工伤,就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所受到的伤害。一般来讲,从事外出作业的工作人员和一些行业的工人比较容易受到工伤,除此之外,和凶犯搏斗的警察们也是容易受到工伤的,那么,警察工伤鉴定7级赔偿多少?我们为您整理了工伤鉴定7级赔偿的一些情况。


一、工伤鉴定7级赔偿多少钱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66140元,最低为33228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20个月的天津市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85200元)。如分开计算,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计3408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2个月计5112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上两项合计为:最低:118428元;最高:251340元。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七级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通常这一类的补偿都是和个人的原本的工资多少是有关联的,一次性补偿的话就会是个人的十三个月的工资,最低都会是三万以上的数额,当然,这补偿也是有上限的,如果个人工资原本就很高,但是超过了上限,也是不补的。竭诚为您服务。



·工程质保金扣款流程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扣款流程有哪些法律规定?在生活中,由于建筑工程引起的事故数不胜数,特别是公共设施事故会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工程质量的安全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国家对工程质量保障做出了很多法律规定。那么国家对质保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上文对工程质保金扣款流程有哪些法律规定这个问题...


·聘请企业法律顾问能够获得哪些服务
      聘请企业法律顾问能够获得哪些服务 1.法律咨询服务: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法律文书服务:为顾问单位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备忘录、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纪要等。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


·一、劳动合同孕妇能辞退吗?
      一、劳动合同孕妇能辞退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规定并不包含《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年最新劳动者权利法律保障制度
      劳动者是社会最庞大的群体之一,那么劳动者应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出台的最新的劳动法则更加全面的告诉了我们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下文是关于最新的劳动者权利法律保障制度的详细介绍,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用人单位自用...


·劳动争议开庭前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开庭前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劳动争议开庭前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以备确认身份。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也用人单位是一种合作的关系。但是常常会发生劳动争议,这时就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由劳动局仲裁庭管理。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二、劳动仲裁收费...


·公司解散员工程序是什么样的,该怎么进行赔偿?
      公司解散员工程序是什么样的,该怎么进行赔偿?公司解散员工程序是什么样的,该怎么进行赔偿 (一)解散程序 一、了解企业解散背景信息,确定企业具体需求 律师为待解散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必需对企业的实际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明确知悉企业所处的境况与诉求,以确定企业在员工安置上的态度(如是否计...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况如何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劳动者不懂得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说用工单位迟迟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至于在发生劳动纠纷之后难以维权。这种状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接下来来给您支招,请随来了解一下如果遇见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况应当如何处理? 一、遇见已经建立劳...


·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是浮动的吗
      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当期征缴的工伤保险费用于支付当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其他合法支出。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应该保证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各项合法项目的支出,同时又不使基金有过多积累。二是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为了使用...


·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去什么部门办理工伤赔偿
      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去什么部门办理工伤赔偿 一、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


·公司经理是选举还是聘任
      聘任。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长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总经理则受董事会委托,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简而言之,股东会产生董事长,董事会产生总经理。董事长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对股东会负责,总经理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经理的设...


·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实践中,一...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