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关系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相信劳动关系会成为以后社会关系当中的一个中坚力量。所以必须处理好劳动关系以后,才能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用人单位的良性运转。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我国专门制定的有劳动法,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劳动关系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劳动关系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修改后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为: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4、劳动者加班费如何支付?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我们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劳动者本身一些基本的利益在我国劳动法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比如说,正常的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补助的工资等这些,在劳动法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这些基本利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签订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提供了保障,当合同到期或者因为某些因素,将会导致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解除。那么,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后要如何补偿?今天我们就来为此做一简单介绍。 一、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 根据解除行为是否经双方协商...


·如何确定销售员的误工费的金额?
      如何确定销售员的误工费的金额?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什么?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什么我国专业的验收建筑工程质量的单位,在对建筑工程进行验收的时候,肯定是需要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的,而且其实国家对于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有等级上的划分的.我国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划分也制定了统一的国家标准和统一的评定依据.其实这一点也非常好理解,因为有些资质较...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模板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模板 某某公司: 本人某某,于 年 月 日同公司签订了为期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现因(单位原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某款。个人原因:本人身体情况不适应此工作或是要照顾家庭)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请公司接到本人解除...


·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一、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一、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签劳动合同需要的材料没有统一规定,应该以用人单位的要求为准,一般签订劳动合同需准备的材料 :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张; 3、户口本本人和户主的各复印一张; 4、二张蓝底照片。 二、签劳动合...


·基本工作包含全部加班工资吗?
       一、基本工作包含全部加班工资吗? 基本工资是指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时企业必须支付的基本劳动报酬。 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除奖金、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劳动补偿性津贴(如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下、有毒有害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外的一切工资报酬。 加班费,指劳...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解除劳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及标准。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通俗所说的N就是工作年限,1是指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注意: 1、并不是只要单位辞退员工,就要给经济补...


·工伤鉴定后赔偿结论的项目主要包括哪些?
      对于工伤鉴定这一词语相信大多人并不陌生。做工伤鉴定为的就是申请工伤赔偿。工伤赔偿也是所有在工作中受工伤的人所关注的。提前的了解了工伤鉴定后赔偿结论主要包括哪方面的内容可以提高我们在具体的申请工伤赔偿的效率。下边主要向您介绍一下工伤赔偿结论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工伤赔偿是员工在工伤...


·劳动合同法续签的程序是什么
      原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的用人单位面临着是否续签的问题。对于用人单位这一方来说,续签意味着未来人力资源成本的变化;对于劳动者来说,续签意味着稳定的工作,也存在着放弃更高待遇的机会成本。那么,劳动合同法续签规定及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续订劳动合同的程序 续订劳动合同具体程序如下:...


·随着工业技术的不断发展,全球经济快速增长,但同时也带来了负面
      随着工业技术的不断发展,全球经济快速增长,但同时也带来了负面影响,也就是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问题,影响较广的就是常说的大气污染、海洋污染等等。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环境污染有哪些危害,让更多的人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 环境污染有哪些危害 1、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人需要呼吸空气以...


·劳动合同不续签谁举证,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后再续签劳动合同,当然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也就无法续签。那要是劳动合同不续签而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应该由谁来举证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不续签谁举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