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我国的抚养费标准多少?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法律在我国已经变得非常的完善,在解决婚姻上的种种问题的时候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一般是依据婚姻法中的相关程序来解决离婚时候的种种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费一般应当至少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等,那抚养费标准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抚养费标准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延伸补充:

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婚姻问题已经成为很多人关注的问题,而在解决离婚过程中的孩子抚养权问题以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从而来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

·国家赔偿的项目包括什么
      一、国家赔偿的项目包括什么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 1、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法律规定那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


·一方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开庭?
      夫妻双方,是由当初的两情相悦而走到一起,但是有些到后来也有可能会分离,那便是离婚。离婚可能是双方都达成协议,然后和平分手,但是有时候不一定是两情相愿的,所以其中想离婚的一方便要通过起诉来结束这段婚姻。那么如果一方已经提出起诉了,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开庭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


·起诉离婚可以冻结财产吗
      起诉离婚财产可以申请冻结。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不会冻结财产。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最高...


·离婚对于当事人来说有时是一种解放
      离婚对于当事人来说有时是一种解放,那么,老公游手好闲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有哪些,对于这类问题的的解决只要当事人依据有关法律程序进行就可以完成离婚的流程的办理,虽说这些流程本身就较为麻烦但是对于利益维护是法律规定的必须。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


·一、重婚罪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重婚罪由哪个法院管辖? 重婚罪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


·婚姻法非婚生子女
      婚姻法非婚生子女 (一)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冷暴力能成为离婚理由吗
      可以。家庭冷暴力也是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而家庭暴力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只要受害者提供了能够证明家庭冷暴力确实存在,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法院是会根据这些证据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准予离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


·父母的钱首付新婚姻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父母的钱首付新婚姻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婚前婚后父母首付房屋的权属,是不一样的,即: 1、一方婚前父母出的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余款是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的,离婚时房子将归产权登记人所有,对婚内共同偿还的房贷及房子增值部分,由产权所有人按比例偿还给另一方。 ...


·离婚官司需要做什么准备
      ,越来越多夫妻在感情遇到较大纠纷,双方无法继续维持下去的时候选择起诉离婚。那么当婚姻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之前,当事人面对离婚官司需要做什么准备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准备工作。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 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 其一,...


·离婚起诉可以申请冻结财产吗?
      离婚起诉可以申请冻结财产吗 离婚起诉可以申请冻结财产,在婚的时候,很多人担心另一半将夫妻共同财产给转走,影响到自己离婚财产分割权,于是就会在离婚的时候向法院申请将财产给冻结住,让对方取不出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对离婚案...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