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破坏生产经营罪秩序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有些人会由于报复等原因而将他人用于生产经营的设备毁坏或将他人用于农耕的工具破坏,这种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给他人或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将会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那破坏生产经营罪秩序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四条 [破坏生产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生产经营,就其范围而言,非常广泛,如工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副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与这些产业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建筑业、运输业、第二产业、商业等。就性质而言,既包括国有的,也包括集体的,还包括个体的、私有的、外资的等。只要属于生产经营,不论其属于何种性质,对之加以破坏的,都可构成本罪。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其他方法则多种多样、如切断电源,破坏锅炉、供料线,颠倒冷热供给程序、破坏电脑致使生产指挥、工艺流程产生混乱,以影响工业生产、破坏农业机械、排灌设备、农具,毁坏种子、秧苗、树苗、庄稼、果树、鱼苗等,毁坏农业生产;破坏运输、储存工具,影响商业经营,等等。至于其方式,则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砸碎、烧毁,又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明知有故障而不加排除。但不论方式如何,采用的手段怎样,破坏的对象都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联系,破坏用于生产经营的生产工具、生产工艺、生产对象等。如果是毁坏闲置不用或在仓库备用的机器设备、已经收获并未用于加工生产的粮食、水果,残害已经丧失畜役力的待售肉食牲畜的行为,则由于它们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联系,因此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定罪刑。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其他个人目的,一般是指出于个人恩怨而产生的不正当心理追求,如憎恨、厌恶、不满等。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如因受到领导或他人的批评而产生不满,自己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产生不满,嫉妒他人的成绩而心怀不满,与他人发先冲突而心生不满,以及厌烦工作而产生不满,等等,行为人只要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给生产造成较大破坏的,即构成本罪。对于非出于上述目的而故意破坏生产经营的,是否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不能构成,因为“由于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必备要件。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出于故意破坏生产经营,不论有无上述目的,甚至间接故意的破坏都可以构成本罪,第一种观点是通说。如果是由于过失导致对他人生产经营的设备造成破坏的,不构成此罪。不过并不是所有破坏他人生产经营设备的行为都会被立案侦查,它要求该行为造成的财物损失达到五千元或已经有三次以上的破坏行为,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才会立案。


·刑法修正案九数罪并罚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的刑法对各种罪名的量刑标准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但现实中,如果同一个犯罪人员犯了不止一个罪行,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对该犯罪人员实行数罪并罚。那刑法修正案九数罪并罚的规定有哪些?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刑法修正案九数罪并罚的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 在刑法第六十九条中增加一款...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怎么判?
      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是我们一直坚持的理念,并且每个人都应将这一信念记在心上落实到生活中。野生动物是受到保护的,我国一直在落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捕猎濒危野生动物是违法的行为,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怎么判? 一、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怎么判? 《刑法》第341条第1款 非法猎捕、杀...


·刑事再审移送管辖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再审移送管辖程序是怎样的?刑事再审移送管辖需要遵守提出诉讼请求→审查→受理案件→被告提出管辖权请求→审核是否可以将案件移送→将案件移送给其他的司法机关的程序。移送管辖就是本来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出于实践中某些特殊情况的需要,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审判...


·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是什么
      《刑法》中具体规定了很多原则,如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等等,不同的原则有不同的体现,那么您知道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是什么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事立法中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刑法》第13条明文规定了犯罪定义,...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适用法律有哪些?
      我国的无线电台都需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才可以投入使用。如果个人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擅自使用、设置无线电台的,经过相关部门的责令后仍然不改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那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适用法律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


·拘役和管制有减刑和假释吗
      拘役和管制有减刑和假释吗?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们首先就要知道,法律中对减刑和假释的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和管制有减刑和假释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


·醉驾拘役用不用剃头有拘役剃头期限规定吗?
      醉驾拘役用不用剃头有拘役剃头期限规定吗 (一)、醉驾一般会判处六个月的拘役,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会在看守所里生活半年的时间。看守所为了管理需要及卫生要求会给在押人员进行定期理发,但理发没有专业人员帮助,都是在押人员相互帮助,大多数情况下为了省事,都会直接理成光头。  (二)、相...


·公安机关做出刑事赔偿决定执行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公安机关做出刑事赔偿决定执行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安机关做出刑事赔偿决定执行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 2、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


·公民被判缓刑要坐牢吗?
      一、公民被判缓刑要坐牢吗?缓刑是不用坐牢的,缓刑期内出行受到一定限制,定期要道当地公安机关报到备案。如判缓刑,可以不在监狱服刑,但如缓刑期间违反法律规定,可收监执行。缓刑有考验期,如期间遵守规定,无犯罪则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缓刑对象: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是...


·信用卡诈骗罪追诉期是多久
      对于《刑法》中规定的每一个具体的犯罪,其实都是有追诉时效的,这也可以叫做追诉期。通常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对于信用卡诈骗罪来讲,其追诉期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信用卡诈骗罪追诉期是多久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