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上下班工伤认定时间是怎样的

广大的劳动者都对于在上下班工伤认定时间这个问题有着很多的疑问,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意外是常有的事情,那么在这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是能算做工伤吗?如果算做是工伤的话,那么具体认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还有就是申请的时候所需要带的材料,下面就来了解一下。

一、上下班多少时间算工伤?

工伤认定上下班的时间范围是这样规定的:上班前,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性工作时受伤的,属于工作。其他上班前的时间,都不属于工伤,不论时间长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上下班途中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1、立即报警。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有交警大队出示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2、立即告知所在公司的人事部门。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通知人事部门,以便人事部门能及时进行工伤上报和工伤备案等工作。

3、入院治疗,且住院期间不使用医保卡。

4、到当地人事局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发生工伤后,需要去当地的人事局领取申请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5、按照《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的要求,提供工伤认定的材料,并上交到当地人事局。

6、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准备医疗资料提交到当地社保局,享受工伤待遇。

三、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

(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5、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8、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不管怎么样,在上班前后发生的工伤,只要是从事这项工作的准备性工作时受伤或做收尾工作时受伤,都将能认定为工伤,上班发生意外应立即报警,并且将工伤材料上交,就即可享受工伤的待遇。如还有问题关于上下班工伤认定时间不清楚的,即可询问当地劳动部的相关工作人员。

·公司如何辞退45岁员工?
      公司如何辞退45岁员工?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以年龄为由解除合同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费怎么计算?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费怎么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


·劳动争议仲裁由什么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由什么组成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


·工资拖欠多久是违法的
      1.工资拖欠实际上是工资拖欠不合理的简称,即雇主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工资支付期限而未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根据中国劳动法,工资应该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工人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还规定,工资必须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因此,雇主应在自然月结束后3...


·工伤私了谈判技巧?
      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启动工伤赔偿程序。为了经济利益,工伤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作为雇主,以下几点应该遵循:设计一套理想的工伤索赔方案。该计划的雇主预计,工伤可接受的最低数字一般不少于法定标准的70%至80%。这个金额不仅是仲裁环节认可的金额,也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金额...


·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个月,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发给。二、一次性抚恤金,按下列标准发...


·诈骗团伙员工要怎样定罪
      需要根据员工是否知情来定罪。员工知道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仍然积极接受安排从事犯罪行为,此时员工也构成犯罪,属于共同犯罪,需要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只是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可能被认定为从犯,因而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已。员工不知道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误认为是日常的正当工作...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 (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


·大连工伤认定地点在哪里?
      我们会因为各种原因在各种事中遇到一些伤害,当然在工作中也不可避免,但是当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我们可以选择去申请工伤认定,这样可以让我们即使遇到伤害也会有一些优惠补偿,这项政策在不同的城市也会有不同的条件,那么在大连工伤认定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有什么呢? 大连工伤的认定地点在哪里以...


·工作未签合同被辞退赔偿吗
       一、工作未签合同被辞退赔偿吗 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 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会看到企业劳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在这种情况中,企业会选择和劳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工作为弱势的一方,又不具有相应的法律常识,通常是无法得到应有的经济赔偿的,最后也只能无奈其他工作,选择退让。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让劳...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