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法律上对因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在现代社会,夫妻双方大部分都是自由恋爱而结合到一起的。男女双方都追求和谐、坦诚的夫妻关系。但是如果有一方在婚内出轨了,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对财产的分配还是按照夫妻双方平均分配吗?本文对因出轨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法律上对因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一方出轨离婚不影响财产判决,而是按照正常法律程序进行财产分割。 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非法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我们通常说的外遇,一般不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 《婚姻法》上的外遇,是指二个情形:(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说外遇的情况,只有达到这个程度时,《婚姻法》才把它作为一种过错。其他的外遇情况千差万别,尽管都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也违反了夫妻忠诚的义务,但法律在财产分割上不作评判。即不会因此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句话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必须平均分配。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一)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二)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三)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综上所述,因出轨离婚财产分配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有实际证据的话,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补偿。虽然在法律上没有对婚内出轨进行明文规定处罚标准,但是对另一半的忠诚确是夫妻生活的最基本的要求,从道德方面来说是不正确的行为。


·司法机关对夫妻遗弃罪怎么处理?
      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有互相照顾的义务,本应该和谐相处。可是有些人却以对方患有严重疾病为由,抛弃不管,如果情节恶劣的话,可能户触犯遗弃罪,这样一来,就不是简单上的道德谴责了。那么司法机关对夫妻遗弃罪怎么处理?我们结合有关法律资料给您讲一讲。 一、司法机关对夫妻遗弃罪怎么处理? ...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们发现很多离婚案件中,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而另一方则往往不同意。那实践中,要是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呢?此时只要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那法院还是会依法判决离婚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法院...


·离婚没赚过一分钱却能分财产有哪些规定
      离婚没赚过一分钱却能分财产有哪些规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为共同财产依法应当平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


·重婚罪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我们知道,要是行为人同时和两人结婚,是会构成重婚罪的,这个时候,婚姻的受害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追究重婚者的法律责任并且要求损害赔偿。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重婚罪的起诉状,供您阅读。重婚罪起诉状自诉人张红,女,54岁,汉族,大学文化,__市__服务公司副经理,住该所宿舍楼__栋_...


·一、十级伤残不支持抚养费吗?
      一、十级伤残不支持抚养费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时机发生的必...


·离婚北京抚养费标准新规是怎样的?
      北京离婚抚养费标准根据我国婚姻相关的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


·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
      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都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向别的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受理后,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这个时候就涉及到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撰写问题。下面我们带来了一篇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供您参考。一、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离婚...


·母亲问女儿要回抚养费合理吗?
      母亲问女儿要回抚养费合理吗?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


·没有办理收养登记,离婚时如何处理收养子女的抚养权
      1、收养是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收养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


·国家赔偿金怎么支付的?
      国家机关对刑事案件一般都是严格审查的,但是也有因为某些纰漏审出一些冤假错案的事情发生,这种情况下,国家是需要根据受害人因国家机关失误而受到的各种侵害对受害人进行国家赔偿。那么,国家赔偿金怎么支付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国家赔偿支付方式 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据了解,...


·可以认定重婚的一般情形是什么
      女方可以认定重婚的一般情形是什么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