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未婚抚养协议书范本应该怎么写?

未婚抚养协议书范本应该怎么写?

一、未婚抚养协议书范本应该怎么写?

未婚抚养协议书范本应该写一下具体的抚养费用的支付的方式,还有抚养费用的具体的金额,以及双方的一些基本的信息状况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 性别: 民族: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乙方: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见证人: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二、具体协议内容,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双方一致同意 (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

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支付子女 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第一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元。

第二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年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元人民币/每年,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第三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月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元人民币/每月,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

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子女 的抚养权。

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对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大多数的人员来说,他们所生的孩子都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但是也有一些没有结婚了就生孩子了,对于这些孩子来说的话,他们也是受到法律所平等的保护的,比如说受到抚养的权利等等。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 一、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 一、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 离婚诉讼中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的,原则上应该由主张权利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确实非本人原因导致不能取证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


·离婚男方净身出户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男方净身出户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这个是不可以的。夫妻离婚时分割一方所谓,和支付孩子没有关系。规定不直接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额度由离婚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二、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


·变更抚养权是否一定要通过诉讼方式
      抚养小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抚养权是一个复杂而又麻烦的问题,那么,变更抚养权是否要通过诉讼方式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


·一、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是合理的吗?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如果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条件下是合理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


·可以申请错误逮捕国家赔偿吗?
      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过程中,如果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到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侵害,无论该机关的错误与否,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事由有很多,最常见的就是冤假错案,在这些案例里面经常会发生错误逮捕的情况。那么,可以申请错误逮捕国家赔偿吗? 一、什么是错误逮捕? 错...


·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
      通常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一方的当事人在法院审判的过程中自己躲起来不参与出庭,人民法院有权通过发布公告从而宣布双方离婚,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之为公告离婚。许多人对此有个疑问“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接下来让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公告离婚的手续 公告离婚其实质仍是通过诉讼方式...


·上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首先要知道自己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其次就是要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应的证件材料。那究竟上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


·承租人擅自转租,怎么办?
      1. 根据《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获得国家赔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获得国家赔偿权的情形有哪些? 获得国家赔偿权的情形主要有十二种,具体如下: 司法解释规定,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这6种情形为: (...


·我们都知道当父母离婚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孩子抚养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当父母离婚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孩子抚养的问题,如果想要确定两个人谁是孩子的监护人,那么双方就要写一份监护人协议书,那父母离婚监护人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写什么?监护人必须要保护被监护人的一切合法权益,还有管教孩子的教育、财产所有的事情,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我国《民法通...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即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的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民事裁定书,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具体采取的保护措施可包括: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