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后没工作抚养不拿可以吗

离婚后没工作抚养不拿可以吗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或者其他事情的发生,可能会做选择离婚的途径来结束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虽然夫妻离婚是自由的,但由于离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是相对复杂的,例如孩子的抚养问题。那么,离婚后没工作不拿抚养可以吗?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综合法律知识,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没工作抚养不拿可以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夫妻离婚时,即便达成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但这并不妨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必要时要求对方给予抚养费。另一方无工作的,如果其具有劳动能力,则应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职业,获取报酬,以此满足孩子的生活及学习需要。
二、子女抚养费应支付到何时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从这里的规定理解,即使孩子已经成年满18周岁,但是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然有抚养义务,但是高中以上学历,比如在大学就读,父母则没有法定抚养义务。抚养费的支付是由于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所必须承担的费用。离婚后,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工作的情况下,是依然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的。如果遇到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问题,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进行强制执行。


·监视居住的工作程序由谁执行
       一、监视居住的工作程序由谁执行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在犯罪嫌疑人的住所执行,无固定住所的,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监视居住的有关规定;监视居住的,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进行。 《刑诉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毕业生签了三方签了劳动合同走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毕业生签了三方签了劳动合同走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


·雇佣童工相关法律有哪些?
      现实中,很多孩子过早地放弃学业,踏进社会。这种现象司空见惯,家长认为出去打工还能挣钱减轻家庭负担,于家长还是用人单位来说都是划算的,但是国家对雇佣童工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雇佣童工相关法律。 一、我国目前为止有两部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1、《中华...


·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工程质量想必您都不陌生。工程质量如果发生了问题,就是我们常说的豆腐渣工程,所造成的后果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在生活中,各单位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把关还是比较严格的。可是,总有一些建筑工程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再投入使用后,会发生一些质量问题,接下来...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怎样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一般有单位解除、双方协商、劳动者提出解除这几种。单位解除关系的情况包括员工造成损害即时解除,员工无法工作提前通知解除和破产解除。后两种情况需要支付赔偿金。提醒:要单位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再签字。以下是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的资料: 一、发出解除...


·劳动合同丢了对方不让看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了对方不让看怎么办?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复印,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来。如果你保存的自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件来源即可。劳动者欲要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劳动合同的,...


·鞍山市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鞍山市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1、医疗费 根据住院期间医院开具正式票据为准,包括二次手术费、复查复诊的费用,以住院病历,出院证或是出院记录、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相佐证的。 二、【1-4级工伤】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


·工程承包内容与范围应该怎样确认?
      工程承包内容与范围应该怎样确认?承包工程,都是要合同,或者是协议书。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做到公平,合法交易,承包的范围都会写清楚,当然范围也会写清楚。各种条款,详细清楚,能够避免后期出现各种纠纷,影响工程进度,或者是双方的友好关系。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工程承包内容与范围应该怎样...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如今我国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虽然只有一天,但加上前后周末的调休,此时最少也是可以放假三天的,要是在这期间单位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话,也就会涉及到加班工资的计算问题,但其中即使三天都加班了,此时具体的计算也不太一样。那究竟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呢?我们马上在...


·工伤职工遗属待遇有关规定是什么?
      工伤职工遗属待遇有关规定是什么?1、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


·不签合同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样办理
      不签合同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样办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同时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法律给了一个签订的期限,就是自用工之日起一...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