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是多少

丧葬补偿费对于职工的家属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而且无论是因公死亡还是因病死亡都会对职工生前的直系亲属进行补偿,而直系亲属能否得到补偿都要看一下其标准是如何要求的。但是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是多少可能您都不太清楚,下面我们这就为您来简单的介绍一下。

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是什么?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时,即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


其计算公式为:丧葬费赔偿额 = 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

而每月都要给其亲属抚恤费,一般支付抚恤费的时长都是在其失去供养的资格为止,而在丧葬抚恤费的标准中因公而死的丧葬费要比因病而死的丧葬费多一些。

·工程发包范围包括哪些?
      工程发包范围包括哪些? 现代社会,工程承包工作是一项比较常见的工作,很多人从事工程承包。在现实生活中,工程承包一般都是要签订一份承包工程的合同的,在合同中需要约定一些事项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那么,工程发包范围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程发包范围包括哪些这个问题以及...


·工伤伤残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工伤一般来说是会有公司给予赔偿的,需要走工伤伤残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程序需要出示很多的证明材料,前期准备是一定要到位的,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具体的工伤伤残司法鉴定程序,给出了详细的准备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受伤了,是不是属于工伤,不是由受伤的个人或所在单...


·新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新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一般建筑工程都是承包给工程团队进行建设,我们最后再进行验收。承包给他人就要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签署。承包给工程团队也不是说所有的工程都做,也是有范围的。下面我们看看新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劳务纠纷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劳务关系的发展和推广过程当中,我国相较于劳务关系引发的纠纷的监管体制也在不断的进行自我完善的。越来越多的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就使得在劳务关系当中的职工本人遇到劳务纠纷以后,自己要掌握一些有关劳务纠纷的相关法律依据,这样才能够在派遣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很好的保护好自身权益。下面本站...


·提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
      提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当事人提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呢?若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材料,那么有可能导致最终的仲裁裁决结果对自己不利,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介绍。一、提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1、劳动争议仲裁申...


·新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平时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平时加班支付1.5倍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平时时薪的1.5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时薪不低于2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加班时薪不低于3倍。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关举报。《劳...


·辞退员工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


·一、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开除吗?
      一、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开除吗 是的。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须事先通知即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劳动者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


·未成年工劳动合同签订流程?
      我国法律规定,不得雇佣童工进行工作,但是可以雇佣未成年人进行工作。对于未成年人工作,国家对其有一系列保护措施,企业需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对其随意安排工作。凡是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都应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对于未成年人也是一样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未成年工劳动合同签订流程。 ...


·疫情期间提前复工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第1号文件,已将新型冠状病毒纳入乙类传染病,...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