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具体有哪些?

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具体有哪些?
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住的地方,都要有温暖的过夜的房子。而施工企业就是这一切的缔造者。那么,对于现在市面上特别是中小型的施工企业来说,做大规模是他们最终的目标之一。融资是一个很好的迅速扩张的方式。那么,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具体有哪些?今天,我们给您答案。

一、融资方式,即企业融资的渠道。

它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

债务性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

债务融资可分为营运资本融资与资本性支出融资,其优点是借入资金并在有还款能力的适当时候偿还给债权人。债务融资的主要渠道有朋友、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营运资本负债融资(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一般是借入短期负债,购买存货支付应付账款,如果特许人必须通过增加存货和给员工加薪来实现更高的销售和利润,这种融资方式往往就十分合适和必要。

营运资本负债融资一般是从银行贷款、商业信用社或信用合作社获得,它是短期的。资本性支出融资(土地、建筑、设备及固定资产),是通过签订长期债务合同获得。在特许企业启动市场扩张或重组时,尤其要进行资本性支出融资。资本性支出融资的主要渠道有商业银行、风险资本、制造商、寿险公司及其他商业贷款人。债务融资通常有银行贷款、股票融资、债ā融资及融资租赁等方式。较适合目前国内特许企业进行债务融资的是银行定期(质押)贷款和融资租赁。特许人可根据种类和要求的不同,来取得改善经营或拓展市场所需的资金。

二、具体方式

1、银行定期贷款

银行是特许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其中,定期(质押)贷款是银行与特许人签定的一种正式合同,约定特许人在特定时期(贷款期限)内使用一定量的资本(本金)并支付既定比例的利息。这种贷款一般要求按月归还部分本金和利息,或允许采用贷款偿还方式付款,即贷款期间仅偿还部分本金,到期时偿还一笔金额较大的贷款。通常,这种贷款一般要求提供抵押物(土地、建筑不动产、设备或其它固定资产),如果特许人不能按规定还贷,银行将没收这些抵押物。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是一种新的产品营销和资产管理的运作模式,也是一种资产性资金融通方式。它是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一种借贷关系,即出租人(所有者)在一定期间内将租赁物租给承租人(使用者)使用,承租人则按租约规定分期付给一定的租赁费,到期取得该租赁物的所有权。融资租赁实际上是以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的目的。对于中小型特许经营企业来说,融资租赁是融资与融物的结合,集贸易、金融、租借为一体,运作比较灵活、简单,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是十分有效的融资方式。常使用的有营业租赁、金融租赁或者分期付款、售后租回等方式。

(1)权益融资是指向其他投资者出售公司的所有权,即用所有者的权益来交换资金。这将涉及到公司的合伙人、所有者和投资者间分派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责任。权益融资可以让企业创办人不必用现金回报其它投资者,而是与它们分享企业利润并承担管理责任,投资者以红利形式分得企业利润。权益资本的主要渠道有自有资本、朋友和亲人或风险投资公司。为了改善经营或进行扩张,特许人可以利用多种权益融资方式获得需的所资本。

(2)风险投资。当一个发展中的特许人需要额外的资本来使他的经营计划获得成功,但却缺少抵押品或者相关能力和资历来还付本息时,或者特许人想从一家商业银行进行传统的债务融资而特许人又需要证明他自己能够还付本息时,该特许人可认真考虑风险投资本为公司融资的来源之一。但特许人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是:由于特许人需要资本来弥补“软成本”—包括人员成本和市场营销成本,特许人可能较难获得债务融资。不过,随着特许经营已成为国内企业发展的成功商业模式,越来越多的私人投资者和风险投资机构愿意向特许人提供资本了。比如:国内的火锅餐饮连锁品牌小肥羊和经济型连锁酒店品牌如家,刚刚在2006年度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 但是,风险基金的要求也非常苛刻,他们总是在努力寻求那些勇于进取、生活和经营方式都积极向上并富有进取精神的企业家。 此外,风险基金往往要求持有特许经营企业一定的股权,要求参与董事会,要求特许人提供详细的报告,列明企业发展计划、财务规划、产品特征、管理层的能力等。在股本结构上,还要求企业管理层必须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一般在25#M~T^02左右,以约束管理层对企业的承诺。

3、合伙

这是特许人在发展初期融资常用的渠道之一。

合伙企业成立的一个前提是:合伙人愿意一起合作并同意投入一定的初始资金用于预期的费用支出。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时,各合伙人均应承但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权利。这种合伙形式,根据合伙法规定,合伙企业只能按无限合伙方式设立,所有合伙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由此所有合伙人只能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负连带责任,除非不投资或介入其他经济活动。根据规定,经营决策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任何普通合伙人都可以成为特许经营体系的加盟商。所有合伙人对企业的所有债务负全责,并承诺积极参于管理企业,并按所得利润分别纳税。

另一种合伙方式是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仅以投资额为限承担企业债务或承担约定的风险,得到的好处是可以分享企业利润并享受个人税收优惠。如果有限合伙人确实参于企业管理,则此合伙人自行转为普通合伙人。

以上就是关于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具体有哪些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融资是我国各企业最普遍的扩大规模,顾客和市场的方式之一。很多投行或者投资公司都是通过投资有潜力的企业获利。因此,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可以参考以上几种。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



·转让股份工商办理时间是多久
      转让股份工商办理时间是多久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须在发生变动之日30日内完成变更,只要申报变更的备案资料齐全,符合工商局要求,当日受理就能办结了。二、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本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法》又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


·公司如何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如何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辞职权: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


·公司股东变更拖欠工资怎么办?
      公司股东变更拖欠工资怎么办?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一、工伤工资是基本工资吗?
      一、工伤工资是基本工资吗?工伤工资是基本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公司解散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解散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解散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从 2008 年 1月1日起每年补偿 1 个月职工个人前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反之...


·非法集资公司员工责任是否追究?
      员工在不知道其所在的公司存在非法集资的不法业务而继续上班的,在公司被国家机关查到之后需要追究公司内容个人的责任时,该员工就很有可能被涉及到追究的名单之中,但是,在不知道公司犯罪实情的前提下,非法集资公司员工责任是否追究? 一、非法集资公司员工责任是否追究? 公司老板非法集资,员工...


·一、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一、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由于劳动者工作的失误满足被辞退的标准,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需要任何赔偿;如果是劳动者无过失情况下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对劳动者进行相应金额的赔偿。 ...


·法律不认定工伤情形都有哪些
      法律不认定工伤情形都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


·一、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计算?
      一、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计算?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多支付十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法定节假日加班 可以又给三倍工资又给调休么?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要求员工继续加班的话,虽然国家规定,理论上公司必须要给员工在加班期间发放三倍的工资,可是这一规定具体到我国的劳动关系当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不过在一些法律意识比较健全的一线城市,多数用人单位都是按照此规定进行的。有部分员工在拿到加班费以后,考虑的一个问题是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对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对双倍工资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双倍工资的规定 工资福利劳动假期辞退解雇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现实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因...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