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关系既可以建立,也可以终止,是双向的,终止劳动关系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已经解除,双方也不需要继续履行责任和义务,但在终止劳动关系做出之前要确保劳动关系处理清楚,确保不发生劳动纠纷,这样终止劳动关系必须考虑到的一个问题,但是劳动法对于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是如何定性的呢,可以到本文详细了解。

一、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

(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现金方式,也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对改制分流中不愿进入改制后新公司、自愿走向社会自谋职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以现金方式补偿;对进入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现金方式,也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对改制分流中不愿进入改制后新公司、自愿走向社会自谋职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以现金方式补偿;对进入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并可以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后企业的股权或债权。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三、劳动关系解除的方式

(一) 单位可解除情况(应说明解除理由):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26条。

(二) 劳动者可解除情况:

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

通过我们的详细介绍,您对于终止劳动关系应该都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终止劳动关系不仅仅是终止劳动关系,也要解决好劳动关系解除以后的问题,还要根据解除方式的不同,区分对待,防止劳动纠纷的发生,当然,对于劳动关系的终止行为,如果是企业单方面做出的,企业还要依据劳动法的要求,做出合理的补偿。

·持刀伤人后找不到作案工具可以定罪吗?
      持刀伤人后找不到作案工具可以定罪吗? 一、持刀伤人后找不到作案工具可以定罪吗? 可以定罪,找不到作案工作的情况下,还可以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


·工伤认定可以异地的可能性有多大1.申请工伤认定必
      工伤认定可以异地的可能性有多大1.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结果通用吗
      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其实国家制定的好多基本法规,都是切实维护公民的基本利益的。在遇到员工工伤这样的事情以后,其实对各位劳动者来说,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到自己所有合法的权益。比如说,我们可以做伤残鉴定,也可以做工伤鉴定,在下文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结果通用吗? 一...


·珠海工伤工资待遇是怎么样的?
      珠海工伤工资待遇是怎么样的?珠海工伤工资待遇是根据广东省的工商保险条例来进行一个不同的判断标准,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费: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工伤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先申请认定工伤,认定为工伤以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


·博望区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博望区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我国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分为政府主动进行公开信息和公民申请公开信息两种情况。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会有所收获,推进政府法制建设,促进权力的规范化和透明性。当然,也肯定会存在着一些问题。博望区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内容就反映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与不足...


·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虽然是国家工作机关,但仍是要收取
      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虽然是国家工作机关,但仍是要收取一定费用来办理案件。诉讼费用是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向法院缴纳的案件受理费用。诉讼费用因案件不同而有所差别,案件标的越大,诉讼费用越高。今天,我们来看看诽谤罪的诉讼费用如何计算。 一、种类 在我国,依照国务院制...


·员工复工后感染算工伤吗?
      员工复工后感染算工伤吗?员工复工后感染不算工伤,根据《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1月23日发布的人社部函〔2020〕11号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


·在我国怎么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当员工入职之后,需要注意的事情就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认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者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劳动者与公司存在的劳动关系为事实劳动关系。那么,怎么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什么是事实劳动...


·深圳工伤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深圳工伤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学生是否有误工费?
      学生是否有误工费? 第一,在校学生因在完成学业,其没有固定的收入; 第二,在校学生更无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 第三,学生不属于劳动行业,没有与学生相同或相近的行业存在。因此,在校学生即便有误工时间的法医鉴定结论,但也无法获得误工费的赔偿。 二、交通事故...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