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最高有期徒刑不能超过多少年

既然说到有期徒刑,那自然也是有一个最低刑期和最高刑期的,而现实中人们往往比较关系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那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到底最高有期徒刑不能超过多少年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最高有期徒刑不能超过多少年
《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时还根据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规定了各种罪可处的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少条文还对同一犯罪规定了几个不同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在这些规定中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1、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3、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坏选举罪等。根据相关规定,我们知道如果是对单罪进行处罚的话,那此时最高有期徒刑不能超过15年,不过如果是数罪并罚,那此时就会超过15年。而这种情况下还需要仔细区分一下究竟总和刑期是否超过了35年,如果没有超过那么最高就只能判到20年有期徒刑,要是不小心超过的话,则可以对罪犯判25年有期徒刑。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第1款)(一)职务侵占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职务侵占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第1款)(一...


·打一巴掌没伤拘留吗?
      打一巴掌没伤拘留吗?一、打一巴掌没伤拘留吗?如果没有造成轻微伤,连行政处罚都不行,更别说犯罪了,因此不会被拘留。但造成严重后果,会依据有关规定处罚。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


·法院能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
      一、法院能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批准逮捕,法院决定逮捕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 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


·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 ?
      抚养自己的孩子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不负责任的父母在孩子出生后就将其遗弃,有不少的新生儿因此而死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负有扶养义务者不得遗弃有抚养义务的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及未成年人,一经发现将按遗弃罪来论处。那么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撤销行政拘留记录能撤销吗
      撤销行政拘留记录能撤销吗?行政拘留记录是人犯罪被拘留是留在档案上的记录,就像未成年人在学校内的记过一样,这是成年人的记过,但这记录比学校的记过要严重很多。我们知道,学校的记过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如果是撤销行政拘留记录,这可能做到吗?一、撤销行政拘留记录留案底可以消除吗不论是行政案件...


·我国法律规定携带毒品怎样量刑?
      毒品是我们万万不能去触碰的东西,一旦接触到了毒品,轻则损失些钱财,重则丢掉自我。多少与毒品为伍的人只是浑浑噩噩的活着,根本不能称之为生活。毒品价格之高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毒品在量刑时也是以携带多少为标准的,我国法律规定携带毒品怎样量刑? 一、我国法律规定携带毒品怎样量刑 ...


·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期限规定是什么
      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期限规定是什么?职务犯罪案件立案的时间是7天,侦查的期限没有规定。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要在7天内做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预备和未遂有什么区别?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预备和未遂有什么区别?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预备和未遂在概念、犯罪结果以及量刑等问题上都存在区别,具体区别如下: 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都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即都没有既遂,二者都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既遂。区别的标志是是否“着手”实行行为。预备是进行了犯罪准备,但...


·2023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
      一、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


·犯什么罪不能减刑假释2023
      一、犯什么罪不能减刑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


·一、有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多久?
      一、有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多久?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有期徒刑的考验期是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