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是必须的
在劳动工作的过程中,总有人会因工作而受伤,这就是您所说的工伤,工伤的确认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工伤确认劳动关系必须存在,没有看懂关系也很难确认工伤,因此,您在参加工作时,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保留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防止工伤发生以后,难以确认。但是具体该如何确认工伤发生时的劳动关系,可以一起去讨论下。
一、工伤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是必须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保障部授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权,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时,其双方的劳动关系很明确,工伤认定部门也会在认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认定受伤职工是否属工伤。可是,国家承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在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合时,其要求认定工伤往往受到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阻碍,这时,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来作为,还是由其他部门来作为,成为实践中常常遇到的难题。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定权力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但对于工伤认定中的劳动关系“确定”,在以下法律条款中又有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也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以上规定均要求在认定工伤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首先要“确定”受伤职工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是,要求劳动者在未与用人单位订立合同的情况下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确实很难。为此,劳动保障部在2005年又下发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系统地明确了劳资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及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 “参照凭证”。再之后,一些省份也针对《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中存在劳动关系的问题作了相关规定。如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中明确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能初步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及符合工伤认定申请其他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以上均要求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首先“确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对于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而言,由此带来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往往因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引发争议,主张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一方会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将其告至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另一方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认定受伤职工是否是工伤的前提是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确认劳动关系之诉的权力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于是,职工受到伤害后,往往就工伤认定的同时因劳动关系需要确认而难以应对诸多诉讼,苦不堪言。与此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了避免行政官司,也只好将事实劳动关系不甚明了的工伤认定先“中止”或者干脆“终止”了事。
二、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单来说,就是给劳动者更多权利和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其中,尤其突出的是国家在劳动法中以一只“看得见的手”出现,直接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劳动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例如,近日出台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每月不得低于690元,小时工每小时不得低于6元的规定。”这样的规定,为劳动者的保护划定了底线,雇主只能支付高于最低工资的报酬,而不能低于它,否则,国家将予以制裁。而如果劳动者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将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现实中存在大量劳动者本身实际上属于劳动法中定义的“劳动者”的范畴,但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难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社会现状,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劳动部出台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不仅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作了明确的规定,还对事实劳动关系中的无固定期限问题、经济补偿金问题、建筑行业雇工保护及对劳动关系确认的争议处理等九大方面作了充分的规定,应当引起广大劳动者的重视,也应当引起广大用人单位的足够重视。维权第一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的义务,我国劳动法特别强调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一句简单的话说就是“有劳动关系就应当有劳动合同”。国家之所以在立法中如此强调劳动合同是有道理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第一步,甚至有人说是劳动者的“护身符”。俗话说“口说无凭”,现实中大量劳动者吃亏就吃亏在没有证据。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反映,是最有利的证据。“白纸黑字”的劳动合同是劳动仲裁、法院做出判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要凭据之一。因此,勇敢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工伤确认离不开劳动关系的确认,工伤也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劳动关系明确,根据劳动法要求进行工伤的确认和鉴定以后就可以根据赔偿的标准得到工伤的赔偿了。因此,确认工伤劳动关系是前提和根本,因此您也要积极的配合劳动关系的确认工作,确保后续的和工伤有关的工作顺利开展。
·员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应怎么做?
员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应怎么做?
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
·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现如今,随着人口的急剧增长,很多地区的住房、社区的基本设施等明显不足,因此就会有比较多的建筑工程需要完成,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一个好的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吧。一、建...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么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么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
·员工被隔离期间算作旷工吗?
员工被隔离期间算作旷工吗?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新型冠病毒感染都隔离治疗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属于旷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
·大连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具体内容
目前大学生就业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纷纷在各大城市打工赚钱,随之而来也出现了很多劳动纠纷。人们的法律意识日渐提高,迫切需要了解有关的专业知识。下面的我们着重为您介绍下大连劳动合同法全文,在遭遇不合法辞退等劳动纠纷时可参考一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维护...
·劳动者的法定假日工资怎么算?
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都有三倍薪资,如果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要求其上班,没有正常休假的话,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是要给劳动者发给三倍薪资的,那么法定假日工资怎么算,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定假日工资怎么算
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清明、中秋、端午...
·劳动受害者的伤害不算工伤要赔么
工伤受害者的伤害不算工伤要赔么如果不是工伤的,老板是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找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工伤范围:1、《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
·建筑工程项目范围管理程序是什么?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范围管理程序是什么?有哪些限制程序一、建筑工程项目范围管理程序是什么
1、启动阶段--督促项目管理组织开始着手项目下一阶段的工作。
2、范围规划报告--写出一份书面报告,作为未来项目决策基础。
3、范围界定--把主要的项目工作细目分解成更小、更易管理操作的单元。
4、...
·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
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级,只有符合质量要求的才能交付给业主使用。浙江省是我国的建筑强省,在对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方面,出台了相关规定。那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浙江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做个详细了解。
浙江省建设工程...
·劳动合同辞职有违约责任吗
现代社会中,比较少人选择创业,一般都是选择出卖劳动力,做一个劳动者,那么在进入企业时,基本上都会订立劳动合同,这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今天我们要介绍的是“劳动合同辞职有违约责任吗”,劳动者在签署了劳动合同,然后发现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或者有更好的选择,这时选择离开,要不要赔付...
·劳动争议仲裁中如何举证
劳动争议仲裁中如何举证 一、劳动争议仲裁中如何举证
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第一步就要举证有劳动关系,这个举证责任在于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请人。如果无法举证,劳动仲裁委就无法受理您的申请,您的权益就无法在在劳动争议仲裁庭上得到保护。如果您手中有劳动合同,那么很简单可以认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