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此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

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此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其相应的加班工资。而在实际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除了要知道计算的标准外,还需要搞清楚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和实际加班的时间长短。其中应该怎么确定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计算加班费的基数该怎么确定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如何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那么就无法准确的计算出合理的加班费数额,不仅仅是对劳动者,这种情况下也是会损害到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而关于计算加班费的标准,我国法律中是有统一规定的,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加班费标准。


·离职协议书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
      离职协议书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解除...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有婚假吗?
      试用期可以有婚假吗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婚假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之一,故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婚假。二、员工再婚可以享受婚假吗再婚也可以请婚假,享受法定婚假待遇。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


·机电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
       一、建筑机电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分析 1、电线管敷设问题 将黑铁管代替镀锌管,PVC代替金属管;钢管不接地或者接地不牢;管子通过结构伸缩缝及沉降缝时不设置过路箱,留下不安全隐患;管子埋地、埋墙深度不够,顶制板敷管交叉太多,影响土建施工等等电线管敷设问题一直是机电工程中最关...


·劳动法 加班工资是怎么给
      劳动法 加班工资是怎么给根据我国《劳动法》中的规定,若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休假时间加班的话,那此时单位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不过劳动法 加班工资是怎么给的呢?具体的给付标准又是怎样的?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法 加班工资该怎么给 用...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有何区别?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有何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


·在我国劳动关系期满视为延续吗?
      为了充分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订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其中就包括和劳动者密切相关的劳动法。可是,许多人不太了解劳动关系期满的含义和具体应对措施。那么,在我国劳动关系期满视为延续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未签合同的情况下继续在单位工...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快一个月怎么办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快一个月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


·因疫情导致员工被隔离期间算旷工吗?
      因疫情导致员工被隔离期间算旷工吗? 一、因疫情导致员工被隔离期间算旷工吗? 因疫情导致员工被隔离期间不属于旷工,需要向公司说明情况和请假,符合公司请假的条件,那么公司不能认定员工存在旷工情况,解除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包括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包括内容是什么?工程质量问题是一直以来我国所重视的问题,因为工程质量如果出现问题再投入使用后,将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因此,我国对工程质量问题。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监督,特别是对于建筑工程有着更严格的标准,那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包括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工伤期间发的工资会更多吗?
      工伤期间发的工资会更多吗 ?我们法律上规定,工伤期间公司也要给员工发薪。不过,因为工伤疗伤期间员工没有正常提供劳动,所以,有些职工认为公司应该不会给发提成。但是,要是职工的工资组成大部分是提成加的,那么工伤期间公司没包括提成工资的,对工伤职工的损失就大了。 在实际上,工伤期间...


·同工同酬申请书怎么写?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现实生活中,有些员工并没有得到这样的待遇。如果遇到这样情况,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交同工同酬申请书,申请调整薪酬。那么同工同酬申请书怎么写?同工同酬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现在我们讲讲这方面的内容。 一、同工同酬申请书怎么写? 同工同酬申...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