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我们国家提倡言语自由,但是一定不可以损害他人的人身利益,言

在我们国家提倡言语自由,但是一定不可以损害他人的人身利益,言论太过于随意很有可能会出现诽谤或者毁谤他人的现象。很多时候您会把诽谤和毁谤这两个词弄混淆,那么诽谤与毁谤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他们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呢?本文我们将针对开新店问题为您整理资料。

一、毁谤

诽是背地议论,谤是公开指责。毁谤,指以言语相攻击或嘲讽丑化,将不好的事夸大化,故意捏造事实,以诋毁和破坏他人名誉。

二、毁谤与诽谤有区别

毁谤:以言语相攻击或嘲讽丑化。如:这纯系毁谤。

诽谤:无中生有,说人坏话,毁人名誉;诬蔑:恶意~ㄧ~中伤。

前者是否可能理解为夸大事实,后者是恶意编造事实,有本质区别

三、诽谤罪概念

法律上只有“诽谤罪”,没有“毁谤罪”。

本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使对方精神受到伤害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椎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 重的行为。

(1)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即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 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互联网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者事实上已经给被 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 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 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特征

1.诽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权利,侵犯的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个人。网民和村民举报某些违法违纪现象,当然会指向涉嫌违法违纪的具体特定个人,因此,其举报行为所以很容易以此被认为是诽谤行为。

2.诽谤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捏造并散布某种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是凭空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如果行为人不是捏造事实而是举报失实或与客观现实有出入,不能视为凭空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当然就不应该按诽谤罪论处。其次,行为人捏造的事实必须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如果人民群众据实举报或举报失实,虽然会对被举报人的人格、名誉有所影响,其行为也不应该被认定为诽谤罪。第三,行为人必须以口头的、文字的或者音像的方式散布所捏造的事实。如果举报失实或只是在一定小范围内扩散,没有显现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当然就不能认定其构成诽谤罪。上述三方面内容必须全部具备,才能构成诽谤的事实,缺一不可。

3.诽谤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说,涉嫌犯诽谤罪者都是一般的自然人。

4.诽谤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

刑法规定,诽谤罪必须是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诽谤行为手段恶劣的、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引起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等等。即便是有一般性诽谤行为,也应该按照治安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处理,而不能按照诽谤罪论处。由此可以看出,网民和村民举报某些违法违纪现象,可能会有某种不恰当的做法,但没有采取恶劣手段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是不应该按照诽谤罪处理的。

立案标准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处理办法

依照刑法典第246条的规定,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也就是说,即便举报行为构成了诽谤犯罪,只有受害人自己去人民法院控诉遭受诽谤行为伤害的事实,人民法院才得以处理,受害人不告诉的就不予处理。但是,如果诽谤行为足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公安机关与公诉机关依然可以依法处理。

诽谤是指无中生有,随便说他人坏话,随意毁坏他人名誉;毁谤是指因言语将攻击我的嘲讽话去危害他人名誉。诽谤与毁谤之间的区别主要前者是恶意捏造事实,后者我们理解为夸大事实。在法律上只有诽谤罪还没有毁谤罪,犯诽谤罪的,情节严重的使他人名誉受损,影响他人生活,对他人精神造成影响的,很有可能坐牢。

·女方在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婚
      女方在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婚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


·一、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


·婚外情算是婚姻诈骗吗?
      婚外情算是婚姻诈骗吗?婚外情不属于婚姻诈骗,准确把握处理以婚姻骗财的案件,区别不道德婚姻和婚姻诈骗犯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和判断: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


·私生子可请求抚养费吗
      很多人认为私生子是不受保护的,因此也就不能向其抚养主张抚养费。那么这样的想法是否正确呢?其实,在我国对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也是做出了保障的。那么私生子可请求抚养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私生子可请求抚养费吗 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源于两种原因:1、血亲原...


·农村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最低多少?
      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性话题,离婚不应该伤及子女。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是夫妻双方离婚,也必须支付子女抚养费。如果有一方不予支付,那么子女的监护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强制执行。那么,农村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最低多少?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


·到底离婚财产有孩子的吗?
      离婚是现在很普遍的一种现象,这不得不涉及到一个热门的话题,那就是财产分割。钱在生活中是一个很重要的存在,财产分割必然在离婚中占有重要的比例,一般来说都是在讨论男方女方如何分割财产的问题,那么离婚财产有孩子的吗?下面的我们给您大致介绍 一、离婚财产分割定义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


·有过错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有过错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有过错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有过错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2、《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


·离婚官司可以拖多久
      在我们离婚的时候,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可是,如果是诉讼离婚,是需要一定的诉讼的周期的,也就会有很多人问到打离婚官司可以拖多久呢?其实,我们的法律中对于离婚官司的时间的期限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而且我们需要在相关的时间的期限内完成官司,不可以故意...


·如果婚姻生活不够愉快
      如果婚姻生活不够愉快,或者出现了不可避免的裂痕,那么离婚可能也是一个对双方都不错的选择。但是协议离婚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要想进行协议离婚,丈夫与妻子都需要递交相关的证件或者材料,然后婚姻登记员需要检查和检验递交上来的证件与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然后会再一次问夫妻双方是否真的要离婚,...


·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
      夫妻双方没有感情,婚姻关系形同虚设时,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的话,还可以打离婚官司。而打官司就需要花钱,除了律师费用,当事人到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状的时候,要预交一笔诉讼费用,那么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一讲。一、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


·夫妻方重婚另一方能得到多少赔偿?
      夫妻方重婚另一方能得到多少赔偿? 一、夫妻方重婚另一方能得到多少赔偿? 这是要看对方的收入情况,同时还要看受害者受伤的具体情况才能计算出来。 对于重婚行为,赔偿金额可以参考以下: 一般情况多判300-5000元,较为严重点可以在5000-10000元,一般不会超过5万元。...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