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再次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吗

我们发现现实中很多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往往是不会被判离婚的,因而就会有第二次起诉离婚。此时会有一定的期限要求,另外很多人也比较想知道,究竟再次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离婚案件主 要是解除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与一般财产案件不同,不适用一事不二审的原则,若采用与一般财产案件同样的规则,则意味着当事人只有一次诉讼离婚的机会。 这是由离婚案件的特点所决定的。同时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即首次离婚请求被判决不准予后,当事人即刻又上法院提出请求离婚的情况发生,对再次起诉离婚 的时间我国法律规定为间隔6个月,从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算。这样的规定客观上是给当事人一个冷静的机会,让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以挽救感情尚未真正破裂的婚姻。适用此项规定时,应当注意到两个问题:一是此项限制仅针对原离婚诉讼的原告。原离婚诉讼中的被告,则不受此限。若被告在6个月内以原告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的,即使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人民法院亦应受理。二是原告在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6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诉讼,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这是指原离婚诉讼所请求离婚的事实、理由没有变化或者没有本质变化的情况下才加限制。如果出现了说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新理由,或发生了其他变化,也可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属新情况、新理由的,应当依法受理。
二、再次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吗
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婚,半年后可以再次去法院起诉,如果一方还是坚持不离,法院判离得可能性能占80%。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项规定说明,不准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原告在六个且内又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不会受理。这项规定还说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判决生效满六个月后,是可以再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法院就会受理并依法进行审理。所以同妻可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之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时法院就会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依法判决离婚。即此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这样的情况下再次起诉离婚,才会被判决离婚,夫妻之间也才能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若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一、夫妻双方财产使用权是平等的吗?
      一、夫妻双方财产使用权是平等的吗? 夫妻双方财产使用权是平等的,《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包括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


·法院判不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判不离婚的条件有哪些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


·一、法院判后不出抚养费怎么样?
      一、法院判后不出抚养费怎么样?按照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须是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主要内容是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及补偿、债务的分担和子女的抚养及费用的分担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名表示认可。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实际上也是一份“合同”的订立,意思表示真实、合法...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自从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很多快要步入婚姻殿堂的情侣便纷纷开始关注,想要知道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分割,这一块的具体情况,下面将要通过列出具体的内容并提出案例、法律支持依据,使问题更加条理化,以方便您能够更容易理解分割的方法。 一、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写共同抚养吗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写共同抚养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


·一、刚生完孩子离婚抚养费由谁支付?
      一、刚生完孩子离婚抚养费由谁支付? 刚生完孩子离婚抚养费由男方支付,一般情况下需要在生产之后的6个月之后男方才能起诉离婚。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


·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1)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实。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为婚姻终止的原因。《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死者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再具备包括婚姻关系在内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根据我国制定的新婚姻法小三的定义是怎样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可以在网上看到这样的视频,一群人殴打小三。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会插足其他人婚姻,也就是第三者,许多人都想要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对其有所约束,比如说根据我国制定的新婚姻法小三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


·一、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吗?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财产分割协议书是用于约定协议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的法律文书,根据法律规定所订立的协议书只要约定清楚双方责任,分割方式比例,又无任何违法条件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范无需公证也有法律效力。二、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查
      离婚时您最为关注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分割财产首先要了解夫妻财产状况,分别理清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财产的查询过程是分割财产必须进行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财产分割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那么夫妻离婚财产怎么查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怎样查询夫妻离婚财产。 一、...


·夫妻离婚时怎么争取探望权
      夫妻离婚时怎么争取探望权 一、夫妻离婚时怎么争取探望权 1、行使探望权——协商方式,协商不成请求法院判决。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