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

12.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



无论打工挣钱,还是在家带娃,都是为家庭共同生活贡献力量,只是家庭角色和分工不同而已。不能以一方不工作,负责居家操持家务、照顾小孩和老人等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入,就否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在没有夫妻财产约定排除适用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后多久判决书会下达?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后多久判决书会下达? 第二次起诉离婚多久判决书也是一审程序。 一审程序的审限有两种: 第一,简易程序,简易程序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结, 第二,普通程序,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二、离婚诉讼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男女...


·夫妻离婚了会有共同财产吗?
      夫妻离婚了会有共同财产吗 会有,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具体有哪几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018年民法典新规,以下几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 夫妻双方结婚后,双...


·国家赔偿天数包括本日是否合理
      国家赔偿天数包括本日是否合理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的起赔时间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


·离婚后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随着人们思想的开放,离婚再也不会是一件让人看不起的事情,而我们都知道夫妻在离婚后依然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当协商好子女归谁抚养后,另一方就得按照规定按时向抚养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如果对方离婚后不付抚养费怎么办呢?别着急,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离婚后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对方确...


·起诉离婚有必要调解吗?
      我们发现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在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诉讼过程中一般都是会先进行调解的,往往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同时又符合了规定情形的,才会做出离婚判决。那起诉离婚有必要调解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有必要调解吗 1、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


·婚后财产一方死亡如何分配
      婚后财产一方死亡如何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除有约定的以外,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二、...


·一,当事人重婚罪坐牢会受罪吗?
      一,当事人重婚罪坐牢会受罪吗《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说重婚罪一定会坐牢。重婚罪的犯罪构成1、本罪的主体,由于重婚...


·什么情况二审不会判离婚
      二审法院在离婚问题的处理上通常只有两种:1、认为一审判决没有问题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认为一审判决有问题则裁定发回重审。这种情况二审一般不判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可不可以自动离婚?
       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可不可以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不可以自动离婚。如果夫妻想要结束婚姻的话,那此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协议或者诉讼方式来离婚,如果不满足离婚的条件,则是不能离婚的。 因为我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根据离...


·结婚登记错误离婚应该怎样办理
      结婚登记错误离婚应该怎样办理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


·离婚男方死亡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孩子的抚养费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对于未离婚的家庭,需要承担未满18周岁的孩子的合理费用。对于已经离异的家庭为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根据自己的能力按期足额的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离婚男方死亡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一、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抚养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