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所有法规法条的规定



当夫妻关系不再恩爱的时候,大多数人会选择离婚,有些人会选择协议离婚,也有些人会选择诉讼离婚。但是不管是哪种离婚方式都是需要对财产分割的问题进行协商,当然对于财产的分割,法律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么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所有法规法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 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条与该解释冲突,所以不再适用)

一般来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收益基本上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但是新的婚姻法将一部分收益判定为了夫妻一方的收益,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该部分的财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技巧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技巧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技巧是已经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具体包括如下,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


·一、离婚时未分割财产的分割吗?
      一、离婚时未分割财产的分割吗?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也规定:“离婚后,一方以...


·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经常会涉及夫妻共...


·离婚诉讼书可以用手写的吗?
      离婚诉讼书可以用手写的吗?离婚诉讼书用打印或者手写都是可以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但没有规定诉状必须要用打印或手写的方式,原则上只要该诉状符合该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的规定,并由原告亲自签名或按指印的,该诉状就有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我国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虽然农村和城市的整体收入是存在一定差异的,但是您也要知道,现在有些农村的家庭经济收入水平,甚至不亚于城市的一些高薪白领的收入水平。所以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问题是不能按照城市或者农村来进行区分的。但是还是有很多的人认为,好像农村孩子的抚养费就可以少给。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


·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


·男女双方事实婚姻算夫妻吗
      男女双方事实婚姻算夫妻吗?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 双方均无...


·离婚后发现财产遗漏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财产遗漏怎么办?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


·家庭冷暴力有什么方式
      家庭冷暴力有什么方式很多人的眼里,家暴暴力一般都是实施的暴力伤害行为,往往对受害人的人身、精神造成损害。但您不要忽略了,家暴行为中还有冷把暴力的存在。那么具体来说,家庭冷暴力有什么表现方式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家庭冷暴力有什么方式 ? 家庭冷暴力常见的...


·允许结婚的法定条件都有哪些
      办理结婚登记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双方到了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先对各自的条件作出审查,只有双方同时都满足结婚条件的,才会给其办理结婚登记。那我国法律中规定允许结婚的法定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允许结婚的法定条件都有哪些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