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实施,是历次刑法修正案中更改法条最多的一部。在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一些问题,最高法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以便人们更好的了解的应用《刑法修正案(九)》。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有什么?下面我们通过一篇司法解释了解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规定,现就人民法院2015年11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修正前后刑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且在2015年10月31日以前故意犯罪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第三条 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一人犯数罪,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予以数罪并罚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四条 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侮辱、诽谤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第五条 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实施的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行为,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第六条 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组织考试作弊,为他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以及非法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答案,根据修正前刑法应当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或者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等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修正后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处刑较轻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修正前刑法应当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或者妨害作证罪等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修正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处刑较轻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的有关规定。
实施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根据修正前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或者贪污罪等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实施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不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而根据修正后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可以罚当其罪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足以罚当其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第九条 本解释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以上是我们整理的一篇在时间效力方面的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简单的说,就是通过司法解释将刑九之前的犯罪行为归于旧法处理,而在刑九颁布之后发生的犯罪行为,就要按照最新刑法条文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九)》此次修订,将一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行为也列入刑法,很好的考虑了社会热点问题。


·共同犯罪构成的条件包括什么
      共同犯罪构成的条件包括什么 一、共同犯罪构成的条件包括什么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 “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构成要件行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没有责任能力的...


·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盗窃,相信您都不陌生,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都遇到过这个情况,并不是所有的偷东西的行为可以构成盗窃,司法解释对于盗窃罪的规定可以说是相当详细,今天我们主要是给您介绍一下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数额的大小是直接决定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因素,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


·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属于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因此无论是在定罪还是处罚的时候,其实都是需要考虑实际的犯罪数额或者犯罪情节的。如果定罪的时候具体诈骗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标准,就不能以诈骗罪追究责任。当然,量刑的时候不同的犯罪数额给予的处罚不一样。下文中我们带来2017年诈骗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


·我国被行政拘留单位怎么处分?
      我国被行政拘留单位怎么处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缓刑、无期徒刑、死刑(死缓)等。一般员工被行政拘留后单位是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


·什么是绑架罪预备状态
      犯罪是一个很复杂的行为,为了更加清楚地认识犯罪的行为,刑法上将犯罪的行为分为预备、中止、既遂和未遂等等状态,那么什么是绑架罪预备状态呢?的法律课堂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请阅读下文。 一、什么是绑架罪预备状态 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


·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类型
      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类型?1、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和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


·走私制毒物品罪怎么判刑
      走私制毒物品罪怎么判犯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刑法》第350条前两款的规定处罚。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罪,是指违...


·盗窃罪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盗窃罪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罪名之一,对于它的认定向来比较复杂。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时,涉嫌构成盗窃罪。客观上有秘密窃取的行为,且数额较大;主观上出于故意心态,同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否则,不以盗窃罪论处。那么,您知道盗窃罪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抢劫罪最低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


·公务员玩忽职守罪怎么认定
      玩忽职守罪属于渎职罪当中的一种,也就是说此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的,即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公务员。认定公务员构成此罪,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那么公务员玩忽职守罪该怎么认定呢?构成此罪之后又该如何处罚?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务员玩忽职守罪怎么认定 玩...


·在哪些情况下醉驾会入刑
      自《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我国就明确将醉驾行为入刑了,但实践中也要区分不同情况下的醉驾,而不是说所有的醉驾都会被入刑。那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究竟在哪些情况下醉驾会入刑呢?酒驾与醉驾之间又有什么不一样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一)饮酒驾驶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