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相互考核的阶段,然而试用期和转正

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相互考核的阶段,然而试用期和转正后的各方面的待遇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为了能够维护您自己的合法权益,你需要了解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试用期的话,那么试用期不成立,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视为没有视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单位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对于劳动者来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解除劳动合同。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试用期内如果想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证明劳动者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否则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考核,且考核结果为不能胜任。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上两项的举证责任仍然是用人单位,但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因为以上后两项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必须向劳动者说明解除的理由。
我们知道试用期的工资和转正的工资比较,会有一个阶梯的差异。如果能够不约定试用期或者约定较短的试用期,就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外,尽管试用期是双发考核的阶段,不满意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这个解除,也不能由单位随意解除。如果您对此还有任何疑惑,或者正处于类似纠纷中,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劳动法律师,请他为您出谋划策。


·起诉后学校欠钱不还工程尾款怎么办
      起诉后学校欠钱不还工程尾款怎么办 一、起诉后学校欠钱不还工程尾款怎么办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百。经常给施工方公司打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要注意打电话的时候记得录音,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还可以通过挂号信的方度法给施工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用来阻断诉讼时效。2、亲...


·工伤伤残金的最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工伤以后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员工在做工伤鉴定以后可以得到的一部分补偿金。除了员工在医院的花销是实报实销的以外,像工伤伤残补助金这是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来进行赔偿的,每一级别的伤残金都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伤残金的最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伤残金的最新标准...


·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二、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2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构成...


·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在很多的工程中,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预付一部分资金作为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这样可以防止一旦工程建设出现问题,就可以用这笔资金进行维修,这样就可以避免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无法及时维修,同时又可以保障建设单位的基本权益,而国土工程质量保证...


·因疫情延期上班有工资吗
      因受疫情防控影响而不能上班得职工,企业应当支付报酬。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的工作报酬,劳动合同不能解除,到期的应当续延。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的职工...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特殊劳动关系,也即本应该解除,到由于特殊事由,暂时无法解除的劳动关系,此时,有通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经济纠纷,且会上诉至人民法院,交由法官审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的认定: 1、如何理解已达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工作岗位肯定会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
      我们您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工作岗位肯定会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帮我们缴纳社保,这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的。不给签订劳动合同还有不给买社保的情况我们是可以去当地部门进行举报,用人单位可以给我们补偿。那么工作几年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怎么办?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该怎么办 《...


·会计师事务所旺季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会计师事务所旺季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一、会计师事务所旺季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


·通常劳动关系怎样异地转移
      劳动关系的建立说明了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存在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劳动关系也会随着雇佣的变化而变化。劳动者换工作,需要转移劳动关系,并且与新的企业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因此,劳动关系怎样异地转移是您比较关心的问题,这也涉及到很多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就重点给您说说怎么转移。 一、通常劳...


·可以安排哺乳期女员工加班吗
      加班是指在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员工从事与工作相关事项的行为。由于加班会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因此我国对加班是做出来较为严格的限制的。那么单位是否可以安排哺乳期女员工加班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可以安排哺乳期女员工加班吗根据《劳动法》和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


·一、没有劳务合同工伤认定如何进行?
      一、没有劳务合同工伤认定如何进行? 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应该在申请时,需要受伤职工提供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上岗证、工作服、工资卡的银行交易记录、工友的证明等。 另外,应该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