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有什么情况属事实婚姻?

有什么情况属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二、哪里能解除事实婚姻如果是1994年2月之后没有办理结婚证而在一起生活的就不属于事实婚姻,只是属于同居。现在的法律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如果是事实离婚要离婚就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但是如果不是事实婚姻而是一般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一方要求分居都可以解除同居关系,但是如果是涉及财产或者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纠纷就可以起诉到法院。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事实婚姻如今在我国已经很少见了,按照有关规定,自1994年2月之后,即使男女没有登记就共同生活在一起,也不会认定为事实婚姻,而是按照非法同居关系对待处理。于是,对于解除事实婚姻与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规定的方式就不同。尤其是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原则上是由当事人协商解除。但如果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需要解除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
      一方就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那么他就是原告,此时属于首告人。那么通常在进行诉讼的时候,就要求原告一定要到场。那到底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此时原告不出庭的话会产生什么影响?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 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


·法定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有哪些
      有的人想要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对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当然,在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时候,想要获得离婚损害赔偿是无可厚非的。但需要注意,只有法定的过错行为,才能获得赔偿。那到底法定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 违法行为依照中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可以构成离婚损害赔...


·怎么降低孩子的抚养费?
      针对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现象,国家考虑到单亲家庭制定了相应的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具体的抚养费会由双方协商制定或者由法院判决,一般都是根据未抚养方的经济能力来制定的,如果规定支付的抚养太高就需要请求降低抚养费的标准,那么怎么降低孩子的抚养费?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怎么降低孩...


·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国家赔偿后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国家赔偿后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起诉。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


·一、请求离婚时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请求离婚时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 (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的分别财产制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能够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双方婚内财产是明确约...


·组合家庭没结婚的财产分配方法是怎样的?
      组合家庭没结婚的财产分配方法是怎样的?1、组合家庭没结婚的财产分配方法有协商、诉讼两种方式。由于没有领取结婚证,故此属于事实婚姻家庭。2、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


·离婚女方没有经济来源能争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女方没有经济来源能争到孩子的抚养权吗?女方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会争到孩子的抚养权,但对女方争取抚养权是有影响的。《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


·离婚诉讼中哪些情况子女会判给女方
      离婚诉讼中哪些情况子女会判给女方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


·哪几种情况可以直接判离婚
      哪几种情况可以直接判离婚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


·在我国离婚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吗?
      在我国离婚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吗? 离婚诉讼费收费标准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